绥芬河:彻查刑拘后的嫌疑人哪去了

02.12.2015  12:01

  今年7月以来,绥芬河市检察院积极拓宽侦查监督途径,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未报捕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对25件刑拘后未报捕案件的集中审查,分析研究未报捕的原因,审查是否违法,取得了实效。

        转变工作思路,提高思想认识。该院针对公安刑拘未报捕案件监督力度不强的情况,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侦查监督人员着力实现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事后监督向同步监督、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的“三个转变”,将未报捕案件作为侦查监督的亮点工作,构建侦查监督工作新格局。

        加强数据核对,打牢监督基础。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将工作伸入到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和看守所,在获取刑事拘留案件和看守所在押人员登记台账后,对刑拘未报捕案件逐人核对。会同监所部门了解掌握进出看守所人员情况,与公诉部门核实移送起诉情况,确保数据准确。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立案时间与刑拘时间、执行时间与入所时间、变更强制措施时间与出所时间等数据对比、分析,发现监督线索。

        强化规范执法,开展专项监督。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书面纠正违法适用工作的要求,细致比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科学进行分类处理,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促进了公安机关严格规范执法,提高了办案效率和监督水平。

        科学制定方案,形成系统监督。该院侦查监督部门对刑拘未报捕案件进行系统分析,主要围绕刑拘案件的刑事立案、刑事侦查过程中适用强制措施以及延长、变更、撤销刑事拘留措施等情况进行,列明此类案件在立案、处理、强制措施适用和变更、刑事拘留的执行和通知、涉案财物处理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形以及需要调查核实的内容,对可能发现的纠正漏捕、超期羁押明确了办理、移交职责,提高了监督的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