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疫点封闭管理区域内居民全部核酸筛查
绥芬河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疫点封闭管理区域内居民全部核酸筛查
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绥芬河口岸境外输入疫情管控情况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就公众关心无症状感染者段某在绥芬河居住的小区和所在社区人群的管理措施,省卫健委副主任葛洪通报了相关情况及管控措施,对可能感染地点划定疫点,对划定的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划定区域内全部居民开展核酸筛查。
4月17日黑龙江省绥化报告查出一例来自绥芬河的阳性检测者。患者,段某,男,30岁,职业为国际导游。4月13日从绥芬河送母亲回绥化老家,14日在绥化社区外来人员排查中被发现,16日检出核酸阳性。目前,该患者在绥芬河的12名密接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没有俄罗斯旅行史。目前,这个病例是否与境外输入病例有关,正在组织国家和省流调专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针对这一病例,疾控部门对可能感染地点(共享通道区域)划定疫点,对划定的区域进行封闭管理,划定区域内全部居民开展核酸筛查,对划定区域开展环境消毒。
限制绥芬河市区感冒、退烧药物的零售,以引导出现感冒、发热等类似症状的居民赴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加强群众健康教育,提示公众出现感冒类似症状,应主动向社区进行报告,同时可以通过社区管理人员进行预约,由疾控部门免费提供核酸筛查,同时根据专家评估,可由医疗机构提供CT检测。对疫点所在社区开展人群症状筛查,主动发现发烧、咳嗽、乏力、腹泻病人。
在此希望加强防控知识的宣传,相关部门落实好国家提出的“四早”要求,即早发现,通过社区,通过隔离点,通过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要把疾病在无症状或者轻症时就筛查出来。早报告,是为了通过政府部门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对无症状情况进行及时管理。早隔离,可以使具有传染源患者避免聚集传播,与其他家庭成员分开,避免传入社会。早治疗,任何疾病在早期做治疗都会有好的疗效,希望居民对自身要开展好监测,如果有发烧、咳嗽症状要及时就医,到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去进行筛查,避免对家庭和自身病情程度加重,也对下一步治疗提供好时机。
绥芬河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累计报告入境确诊病例371人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绥芬河口岸境外输入疫情管控情况第三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健委副主任葛洪、省委赴绥芬河市疫情防控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组长于凯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剑峰、绥芬河市常务副市长李兴国,就口岸入境人员和输入病例各省分布情况、最新救治情况、隔离点采取哪些管理措施确保周边居民安全、无症状感染者流调情况等回答记者提问。
绥芬河市常务副市长李兴国介绍,绥芬河自出现第一例境外输入病例以来,经绥芬河口岸入境2497人,其中,户籍在黑龙江省的1074人,占43.01%;户籍在其他省份的1423人,占56.99%。覆盖了除西藏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外的全国30个省(市、区)。
截至4月17日24时,累计报告入境确诊病例371人(治愈出院1人),现有无症状感染者25例。留在绥芬河和牡丹江救治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中,外省人员280人,省内115人。现有疑似病例5例。在输入病例中,户籍在黑龙江的有115人、吉林122人、广东54人、山东11人、福建31人、浙江22人、辽宁10人、河北6人、天津5人、江苏4人、河南3人,广西、内蒙古、江西各2人,四川、海南、贵州、安徽、重庆、北京各1人。黑龙江户籍人员占29.11%,外省户籍人员占比70.89%。
截至4月17日24时,被兄弟省市“手传手”“点对点”接走710人,其中,省内337人,占接走总数的47.46%;省外373人,占接走总数的52.54%。现有隔离人员834人,其中我省287人,占比34.41%;外省547人,占比65.59%。
在输入病例出现前,绥芬河是一个零确诊病例的边境城市,规上工业企业复工率已经达到100%。这次境外疫情的大量输入,不仅带来了疫情扩散的高风险,也给绥芬河复产复工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为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绥芬河实行了“九严一保”管控措施,调整扩大了服务行业营业的“负面清单”,对口岸等重点管控区域实施了禁行等措施。
累计收治输入病例402例治愈出院2例
在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委赴绥芬河市疫情防控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组长于凯江就收治确诊病例、最新救治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截至4月17日24时,累计收治绥芬河口岸输入病例402例,治愈出院2例(确诊病例1例、无症状感染者1例),现有住院患者400例。
现收治绥芬河口岸输入确诊病例370例,其中,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收治25例(重型17例,危重型8例),牡丹江市康安医院收治329例(轻型56例、普通型272例,重型1例),绥芬河市人民医院收治16例(轻型13例,普通型3例)。
现收治绥芬河口岸输入无症状感染者25例,其中绥芬河市人民医院收治25例。
现收治绥芬河口岸输入疑似病例5例(牡丹江市康安医院收治2例,绥芬河市人民医院收治3例)。
四招保隔离点周边居民安全
在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剑锋介绍,当前指导绥芬河市从四个方面加强管理,彻底切断潜在的传播链条,确保消除隔离者、工作人员、附近居民之间的传播风险。
为保证隔离点周边居民安全,省委赴绥芬河市疫情防控工作组已经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管理的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加强隔离点的管理。
加强集中隔离点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每个集中隔离点要有一名县级干部驻点负责,按照“包保干部+医护人员+民警”三位一体模式,配备足够公安、社区、宾馆安保、志愿者等工作人员共同完成相关工作,工作人员要固定并在隔离点实行封闭管理。
加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所有集中隔离人员应单独房间居住,在观察期间不能与其他观察对象接触,集中隔离人员在房间内单独就餐。除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其他人员进出。
加强隔离点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在隔离点承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人员转运、登记接待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医务人员、房间保洁人员、环境清洁消毒的工作人员等均参照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方案中《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南》要求,分级分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加强集中隔离点消毒和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集中隔离点公共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隔离人员所居住房间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离开后进行一次终末消毒。集中隔离人员所使用的床单、被罩等可重复使用的纺织品,交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医用织物洗染企业收集、运送、储存、洗涤和消毒。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作者:杜怀宇 邵晶岩)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