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镇首获“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20.03.2015  15:00
  绥芬河市绥芬河镇近日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这是该镇首次获此殊荣。据了解,全国文明村镇评选,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一个村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最高荣誉,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一个村镇最有价值的无形资产和最具竞争力的金字招牌。
 
  三年创建中,绥芬河镇始终坚持同步进行经济建设与居民思想道德建设。财政收入平均实现5286万元。2014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4亿元,农村人均收入实现15156元,名列黑龙江省前列。全镇利用村(居)民学校、道德讲堂,举办村规民约、文明礼仪等各类培训班36期,近1.2万人次参与活动,涌现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朱晓晖等,将绥芬河汇聚成“大爱之城”。
 
  不断开展的社区便民服务、志愿服务,有力推进了文明村镇建设。2013年,该镇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镇共划分85个网格,发放便民联系卡25000余张、便民服务手册31000余册;解决居民实际问题3235个,初步实现了管理网格“全覆盖”,服务居民“零距离”。
 
  绥芬河镇还相继举办首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讲大赛,张贴宣传彩画2200余张,制作公益广告20条。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社区爱心大使”、“道德讲堂”、“车让人”等活动。多次接受国家文明城创建工作组的实地检查,连续两年获得创城先进集体。
 
  居民也享受到“文明”之惠。全镇农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5%以上。三年来,该镇共组织文艺演出273场次,丰富了居民业余文化生活。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该镇开展“十大惠民利民工程”,建立12个慈善超市,发放社会救助款物30万元,新建180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1所,便民服务站7个。累计救济和帮扶贫困居民405户,为1707户特困居民办理低保。修建村级公路6.5公里、镇村文化广场3座,投入文体器械、休闲设施116套。
 
    来源:东北网
来源:( 黑龙江省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