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评价务必公开透明

22.12.2014  12:27

  据12月17日《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官方网站12月1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两个重要配套政策文件——《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育部要求各地制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办法,提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和具体办法,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怎么评价,这是一个教育的专业性问题。一般来说,高中生的综合素质无非就是我们常说的“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的综合素质。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的官方说法,高中综合素质一是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在内的成长方面的突出表现,二是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三是学生的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对于考生的这些高中综合素质,高校根据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招生标准要求,在录取时使用。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才能有力地保证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记录、材料与证明等是客观、真实的。换句话说,也就是我们怎么才能有效防止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弄虚作假和浮夸。毋庸讳言,要是没有好的制度强力规范和严惩不贷,那么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就会出现种种问题,从而致使高校招生录取人员误判,以及造成考生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的不公正。而要严防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问题,就需要公开、透明、公正以及申诉与问责。具体来说,一方面,所有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都必须校内公示,接受同学、老师、家长、媒体的检阅与质疑。其次,对于故意虚假和浮夸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人,无论是谁,只要事实证据确凿,就必须受到严肃惩处。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高校在招生录取的时候,除了仔细审阅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辨别其中的虚假和浮夸,还得公正地对待家庭经济收入一般甚至较低的考生,因为他们基于家庭经济因素影响而无法与家庭经济较好的考生在综合素质比如社会实践上有竞争力。这就需要在审核录取材料和面试的时候特别关注,努力确保考生不因家庭经济因素受到不公正对待,危害高等教育的机会公正。这方面,我国亟须教育部门与统计、民政部门联合设定国家家庭经济贫困标准线。这样一来,高校就能有确切的依据,很好地避免对标准线以下考生的不公正对待。

  总而言之,高考公平公正事关重大,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公开、透明、公正。这有赖于教育部指导、监督好各地,让各地制定出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完善的、能够经受住舆论检验。(胡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