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将按应缴费额50%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06.08.2019  20:21

  新华网哈尔滨8月5日电(黄腾)来自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消息,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黑龙江省财政、税务部门将对归属该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2018年至今,该省已累计为7897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2515万元。此次根据国家授权,按照国家最高幅度应缴费额的50%“顶格”落实减征政策,将有助于减轻广告及相关行业负担,促进广告业特别是中小广告传媒等企业的发展。新政策实施后,预计2019年该省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1050万元。

  该省税务部门将通过门户网站和全省各级办税服务厅发布优惠政策,举办全省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培训班,向广大缴费人解读优惠政策,以便缴费人及时享受优惠红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