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1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昨天,市纪委通报了其中10起典型案例。
1.阿城区新华镇敬老院原院长石文革等骗取粮食补贴款问题。
石文革与出纳员于建军合谋,骗取耕地粮食补贴款7.92万余元,此款被石文革夫妇占为己有。石文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于建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呼兰区康金街道办事处永胜村村委会主任司国友等虚开票据核销招待费问题。
司国友与村会计助理王福忠虚开买煤款票据三张,支出金额1.4万余元,核销了村招待费用。司国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福忠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3.道里区康安街道办事处科员张春丽工作失职问题。
张春丽作为康安街道办事处低保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辖区内低保家庭存在的问题,导致6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享受低保。张春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宾县糖坊镇山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洪宾侵占低保、贫困补助金等问题。
杨洪宾利用代管村精神病患者低保存折之机,私自支出1.3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将民政部门发给本村村民的贫困补助金1000元据为己有;利用职务便利虚列工时费支出7000元用于个人生活消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方正县会发镇政府乡建助理付建民违规收费问题。
付建民私自收取会发镇团结村111户村民办理房产证费用1.332万元,用于支付乡建办下乡打车及招待费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取农户的费用被责令返还。
6.依兰县道台桥镇爱国村原会计朱贵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
朱贵伙同他人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6.59万余元。朱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尚志市马延乡林业站原站长王云海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问题。
王云海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8.01万余元,用于乡林业站支付办公室装修、修车、招待费用及个人花销。王云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巴彦县龙庙镇得利村原党总支书记袁志国等人虚报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问题。
袁志国与村委会副主任张克超、记账员姜杰用国家给付的机动地粮食直补款支付村修路沙石款,在此过程中,采用虚报支出的方式骗取1.2万元用于个人生活花销。袁志国、张克超、姜杰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9.通河县凤山镇和平村万发屯屯长姜有龙等违规发包机动地问题。
姜有龙累计将102亩村级机动地发包给其亲属及村民耕种,应收未收承包费8717元,姜有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平村会计徐永芳多年来一直未按照要求建立村级机动地台账,工作失职,徐永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平村党支部书记孙贵志、村委会主任鲍春玉对姜有龙违纪问题失察,负有领导责任,孙贵志、鲍春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木兰县大贵镇民胜村党支部书记陈国才违规发包村集体土地等问题。
陈国才违规发包民胜村林地、五荒地5907亩;未按国有资产处置程序变卖两处学校校舍;违规账外列支村集体资金7万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