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锋锐律所案主犯之一翟岩民受审 接受采访答家属为何未到庭旁听
南都记者嵇石
8月2日上午11时许,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当审判长宣判之后,翟岩民说道,"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家人。"翟岩民一度哽咽,请求法庭给他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当日8时30分,随着审判长蔡淑英敲响法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翟岩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市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内座无虚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境内外媒体记者参加了旁听。
去年7月,公安部指挥多地公安机关摧毁一个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不法律师、网络推手、职业访民和地下教会、境外势力深度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2012年7月以来,该团伙勾结境内外势力,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件,大肆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情绪,攻击抹黑政府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矛头直指我国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国际影响。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等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控,被告人翟岩民多次在网上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组织、指挥、利用非法上访人员,勾结一些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地下教会成员、律师、律所人员等,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热点案件、攻击司法体制、利用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参加颠覆国家政权的聚会活动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翟岩民当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翟岩民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翟岩民当庭表示不上诉。
经商失败做起"访民生意"
开庭后,审判长向被告人、辩护人告知了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出现在法庭的翟岩民身着白衬衫,一改往日在网上、网下的活跃姿态,神情严肃。就是他,曾在多个热点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
翟岩民(曾用名翟浩),男,54岁,微博网名"京A翟岩民"、"翟岩民",北京市人,高中文化,无业。2002年以来,翟岩民先后办过调查公司、咨询公司和医疗器械公司,均因种种原因被吊销营业执照。
2014年以来,翟岩民多次因为寻衅滋事等被公安机关处罚。在"建三江事件"、"十君子事件"、"庆安事件"、"潍坊事件"等一系列引起海内外关注的敏感事件背后,均有翟岩民的影子。
翟岩民在这些事件中做了什么?以"十君子"事件为例,2014年5月,郑州市公安机关对于某某等寻衅滋事案依法立案处理,并将于某某等人羁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后,同年7月初到8月1日,多人到看守所门前聚集、声援,采取喊口号、扎帐篷、静坐、绝食等方式滋事,并通过网络大肆炒作,引发广泛关注。当时尚不为人知的是,翟岩民就是此事件的组织者之一,并被推举为现场协调人。
根据"访民"张明厚在法庭上的证言,2014年7、8月间,其在QQ群看到有人发帖:郑州有十个人被拘留,号召访民前去声援,报销差旅费。张明厚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后,见到现场有大约四五十个访民,手里拿着"XX人绝食抗争"的标语,坐在看守所门口声援。当时就是翟岩民等人负责接待、组织现场秩序,安排访民交接班。
而在"建三江事件"中,"访民"刘星在庭上的证言显示,2013年3月,其听说建三江的事情后决定去看看,经与翟岩民联系,翟岩民将其接到建三江,并安排了食宿。晚饭后,翟岩民发给每人100元钱,说是这两天的伙食费。次日,二三十人便去了建三江的七星拘留所声援被拘律师。
这名曾在工厂做工、上世纪八十年代下海的生意人,是如何成为访民背后的滋事者,甚至是"幕后经纪人"的?据翟岩民供述,他做生意失败之后,对政府产生了不满,后来陆续接触到一些访民,并通过帮他们办一些事,得到他们的认可,得到了一点存在感。
翟岩民在庭上供述,此后他便萌生找这些访民"做事"的念头,开始承接一些"活儿",哪里需要"维权",他就组织人到哪里。
在"维权圈"扮演重要角色
当然,单靠翟岩民一人,事情是闹不大的。
翟岩民在庭上供述,2013年5、6月份,其无意中进了一个叫"玫瑰群"的QQ群,群里经常有一些含有"推墙思想"、"和平转型"等内容的帖子,诋毁和质疑社会体制,意图搞乱社会、颠覆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后来,他认识了"雅和博教会"负责人胡石根,并加入后者所在的地下教会。胡石根常在"教会"宣传所谓的"推墙思想"、"颜色革命"等,并鼓动翟岩民多参加敏感案事件的声援、围观。
从此,翟岩民便走上了不归路。
2015年5月,黑龙江发生"庆安事件",民警依法开枪最终被炒成"枪杀访民"。事后翟岩民供述,这都是他们"维权圈"的人干的。
在律师谢某某提出炒作庆安枪击案,同时与其他5名律师到庆安火车站打横幅,并将照片、视频上传到网上,持续将话题推热后,翟岩民组织各地"访民",分5批次前往庆安"声援"。
参与"声援"的山东"访民"李某某证实,自己在庆安火车站举牌,领到了600元的"酬劳"。而在她和其他"访民"被当地公安机关治安拘留期满回京后,翟岩民还专门设宴为"庆安的勇士们"庆功。
为达到鼓动访民的目的,"在我们'维权圈'里,把访民都称为'公民',因为说访民不好听。"据翟岩民供述,圈子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对现实不满、对政府不满,经常借助一些事件发泄、滋事,为此他们不惜宣扬"以被拘留为荣"。
制造混乱谋名得利
在这样的炒作模式下,每一个环节实际上都有利可图。
对律师而言,介入后使得事件关注度更高,律师会提高知名度;对"访民"而言,有利于解决自身问题,同时还能得到一些经济利益。
而对翟岩民这样的推手而言,每参与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领到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的"补贴",在"维权圈"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翟岩民供述,炒作策划众多热点事件后,"我感觉很好,因为我没有收入,既可以赚钱,又可以得到别人,特别是访民的尊重。"
翟岩民、"访民"刘星等人供述,每次有声援活动的时候,他们会在网上募捐,有时也会得到境外资助。各地的访民谁想去声援,都能得到一些报酬和补助。"有些活动,律师群体也会给我们一些钱,我会把钱分给去参加声援活动的人,自己留一部分。"翟岩民说。
翟岩民供述,在每起热点事件的募捐中,表面上都设有"协调人、持卡人、监督人",而事实上,这些募捐资金使用混乱,很多流入到了个人腰包。原锋锐律所行政助理刘四新在庭上的证言亦证实,2014年,他与吴淦等人参与炒作黑龙江一起热点事件,并在网上发起募捐。"当时募捐资金有十几万元,我虽然挂名监督人,但从来没看过账目,也不知道剩余的钱款去向。"刘四新说。
除了钱财,对于翟岩民来说,另一种收获同样重要,那就是虚荣心。
根据一位"访民"在法庭上的证言,"翟岩民的旗帜一举,好家伙,全国各地有名的兄弟们全都来了。江湖上的翟哥,现在不得了。从曲阜、建三江到郑州事件,都是翟哥牵头的"。
翟岩民与潍坊徐某某案件当事人的关系人原本素不相识,北京康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某某是牵线搭桥者。至于刘某某为何找到他,此前说起此事,翟岩民一度很是自豪,"刘某某对我了解,知道我手底下有很多访民,可以组织得起人来。"徐某某的妻子贾某某证实,"刘某某说老翟这人很有能力,能找到访民来声援我。"
作为周世锋招纳的"维权"团队成员,翟岩民对自己的作用也心知肚明,"我没学过法,也没有任何法律背景,周世锋看中的应该是我背后那些'访民'资源。"为了通力协作达到目的,周世锋曾这样告诉翟岩民:"在公安机关听警察的,在法庭听法官的,他们说什么是什么、不敢反抗,那是不行的。要强势一些,不要听他们的。"
"让国际社会介入,进行颜色革命"
在这些非法聚集滋事、恶意炒作的背后,究竟包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翟岩民在供述中说,律师、"公民"、访民都有共同的"推墙"思想,都在所谓的"民运"圈,每次事件都是律师先挑起事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公民"、访民跟进,继续炒作、发酵事件,"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
"把事情炒起来以后,律师、'公民'、访民在网上继续炒作,由律师、'公民'开会对事件进行组织、策划、预谋,决定具体分工。我负责现场总指挥,对抗现今的法律,抹黑公安机关形象,把事情炒大,引起更多的人围观此事,百姓上街,造成官民冲突,让国际社会介入,推翻共产党领导,进行颜色革命。"翟岩民说。
无论是苏州还是潍坊的案件,都与翟岩民没有任何关系,然而他为何如此热衷参与其中?翟岩民在回答公诉人讯问时说,主要是自己做生意失败后,把不满转化为对体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终接受"推墙"思想,追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违法犯罪活动。
证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翟岩民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由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等15人参与的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系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系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翟岩民对胡石根等人的言论积极响应,并提出挑选有经验的人安插到"劳工运动"中,以形成对抗政府的势力。
"'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翟岩民说,这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就是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锋、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民运"领袖、我这样的"民运"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在会上,与会人员对2014年的"推墙"运动进行总结,对2015年进行策划,制定策略、方向。
侦查过程无刑讯逼供
如今,这一切换来的是法律的制裁。
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横幅、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物证、书证,证人胡石根、刘星等人的证言,司法鉴定意见书等鉴定意见,搜查、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被告人翟岩民的供述和辩解。公诉人、辩护人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人宣读、出示、播放的证据均无异议。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近年来境外反华势力始终将西化、分化、弱化中国作为战略目标,通过"颜色革命"、"街头政治"等方式对我国实行政权颠覆活动。本案的审理充分揭示,翟岩民作为发动"街头抗争"的重要推手,在境内外反华势力的指使、授意下,无视法律,在全国多地聚集滋事、围观炒作,攻击国家政权机关,试图颠覆国家政权,其行为是对我国法律制度的肆意挑衅,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巨大破坏,是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
公诉人认为,翟岩民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对起诉书当中指控被告人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没有异议,认为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辩护人问道,"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对你是否有刑讯逼供",翟岩民答"没有";辩护人问,"你的供述是否出于自愿",翟岩民答"是出于我的自愿"。
翟岩民在最后陈述时说,"我今年五十五岁了,在我前五十年人生中,我始终是个爱国守法的公民,从来没有进过公安局。但是2013年加入这个犯罪团伙以来,我因为参与违法活动先后三次被拘留,直到今天走上法庭接受审判"。
翟岩民说,"今天的审判让我感到法庭是公正的,整个审判过程保证了我的权利。庭审之前,两名辩护人与我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庭审过程中为我发表了非常专业的辩护意见。我接受检察机关对我的所有指控。在政府的帮助教育下,我已经认识到我所犯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性质的严重性。如果时光能够倒流,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绝对不会与那些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为伍。"
"我认罪,并且真诚悔罪,我对不起国家,更对不起家人。"翟岩民在陈述中说,我的父亲今年九十七岁了,卧病在床,我不但没尽到儿子的孝道,反而让年迈的父亲因我担惊受怕,因为我的犯罪颜面无光"。
谈及自己的老父亲和尚未结婚的儿子,翟岩民在庭上一度哽咽,与此前在热点事件中的表现截然相反,"希望法庭能够给我一次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我愿意现身说法,警醒世人擦亮眼睛。"
今天中午,本案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翟岩民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听到审判员宣布判决结果后,翟岩民含泪起身,弯腰向法官、检察官和辩护人鞠躬,"感谢党和政府一年多来对我的教育"。
主动阻止家属前来旁听
庭审后,翟岩民接受了到庭的境内外媒体联合采访。有记者询问,"这次庭审,你的家属来了吗",翟岩民坦诚地回答,"是我阻止了家属来"。
翟岩民表示,"我担心判决不是这个结果,怕我的家属承受不了,我就拒绝了家属来。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我不会拒绝。"
翟岩民介绍说,"我通过管教反映,说不想让家属来。我(对刑期)的预期是十年以上,我的老父亲已经九十七岁了,如果真判了十年以上,我肯定见不到我的父亲了。"
面对媒体记者,翟岩民再次感谢办案机关、法官、检察官和公诉人等,"感谢他们为我所做的工作"。说起未来,翟岩民表示打算重新经商,"远离那些(维权)圈里的人。再继续那么搞,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了"。
编辑:孙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