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
黑中科教函〔2017〕4号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发〔2016〕42号)精神,确定我省李敬孝等4人为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专家(附件1),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是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要根据《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工作室的建设提供便利条件和必要支持,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三、各建设项目依托单位按要求填报《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附件3)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普通装订),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2月8日前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同时将任务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项目任务书格式将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上发布。
四、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于2017年2月15日前为建设项目信息网络平台管理人员在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信息网络平台上建立账号(网址:http://219.143.15.155:8080/lzy/),并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联 系 人:隋美娇张艳
联系电话:0451—859711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黑龙江省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专家名单
2.2016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任务书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7年1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