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系列评论之四 以业绩考评为引领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日前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以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为抓手,落细落实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和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好业绩考评引领作用,把抓落实的政治责任融入监督办案等各项工作,全面优质高效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增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定力和智慧,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协作配合,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把“刀把子”作用首先落实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上。
当前,“六稳”“六保”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中心工作,检察机关必须想中央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为人民之所需。要用好业绩考评这个“指挥棒”,更精准服务“六稳”“六保”。最高检发布的“11条意见”,重在明确方向性、针对性的检察政策指引,业绩考评要着重体现。比如,对于民营企业“挂案”清理、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清理等,是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要在考评中给以倾斜。再比如,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相关案件时,更要严格依法办案,通过业绩考评加分、减分的引领,切实贯彻“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的办案理念。又比如,疫情因素使脱贫攻坚任务更加艰巨,检察服务保障就更要精准做到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要加分,救助对象是因案致贫、返贫的充分加分。最高检牵头建立了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各地检察机关要在考评中促进落实。
司法为民的宏观要求只有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评价指标,持之以恒落细落实,人民群众才能感受到。因此,要努力以业绩考评为引领,更加务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比如,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没有做到就要扣分。主动清理、化解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的,主动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的,加分;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了“老大难”问题的加倍计分。用考评手段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的深化落实。再比如,围绕“一号检察建议”,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发现并推动问题解决、有效预防校园性侵案件或形成长效机制的,都要在考评中予以激励。又比如,行政争议案件办理难度大,能够促成和解、撤回监督申请等实质性化解的,就要在办案基础分之上再加分,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做得更实。
通过司法办案确立规则、引领社会是检察机关的责任。要注重通过业绩考评,引领检察人员积极有效参与社会治理。比如,适应当前刑事犯罪结构的变化、国家法治的发展,各级检察机关要更好地践行少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对因无社会危险性作出不捕决定,公安机关未提出复议、复核或者复议复核后维持的,应加分。再比如,凡是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单位建章立制或者推动某个领域改变工作面貌的要加分,鼓励把检察职能向深层次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时不待人,只争朝夕。今年只剩4个月时间了,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各项检察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要对今年以来各项检察工作推进情况认真作一梳理总结,对标对表中央要求部署,充分发挥业绩考评的引领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