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正“跑偏”了的“广而告之” 我省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成效凸显
这是个令人欣喜的“倒数第一”:来自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10月共监测我省广告近16万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仅6条次,11月共监测我省广告14.5万条次,涉嫌违法广告为零,条次违法率连续两个月在全国列最后一位。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近期,省纪委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督促省工商局、省食药监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及相关新闻单位等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仅用2个多月时间便取得明显成效。如今,我省已由当初的违法广告多发地区转变为出现相对较少地区。
点题立项,从小事抓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别人家祛不掉的斑,我保证都给你祛除的一干二净”;“德国勒沃库森拜尔实验室,科学家历经516次试验,将多种生命有效物质首次融合”;“创新性出借模式,预期年化收益13%”……
变异的“广而告之”,“跑偏的”广告取向,涉及行风政风,更关乎党风社风。一些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对党的主流媒体充分信任,对很多虚假违法广告缺乏辨别力,轻信夸张疗效。而一些新闻媒体恰恰利用人民群众对主流媒体的这份信任,为自身牟利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破坏社会诚信体系,影响发展环境以及和谐社会构建。
这是典型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省纪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起底清仓”,主要领导过问、部署、研究具体工作方案,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与整治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整治“黑中介”一起作为三个重点整治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之一,雷霆出击、重拳整治。
“严查以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查发布以‘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虚假推荐、证明广告,以及发布夸大产品功效、扩大产品适用范围或适应症等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的行为;严查发布‘高回报、无风险、保收益’等投资或金融广告的行为”……
2017年9月18日,省纪委下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的通知》,从3个方面12个问题分层分类细化追责问责,督促新闻媒体、工商、食药监等单位切实履行职责。一条条、一项项,《通知》从执纪监督者的角度立规,站在百姓视角发声,不仅要求职能部门对广告发布者进行处罚,还对为“忽悠”站台、为“虚假”背书的媒体,对监督不力的行业监管部门进行问责追责。此举,让全省百姓拍手称快。
形成有效震慑,还来自于通报曝光。通知下发后的第二天,省纪委在媒体公开通报了省工商部门监管违法广告不力问题。同时,黑龙江电视台、哈尔滨电视台、大庆电视台、黑龙江广播电台、哈尔滨广播电台、《黑龙江广播电视报》、《大庆百湖早报》等省内十余家“有头有脸”、有影响力的媒体因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榜上有名”。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批示:“就这样从一件一件小事抓起,以点带面,逐步深入,抓出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责任压实,全方位架起严肃整治的“高压线”
家住哈尔滨的孙阿姨是大学退休教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的她,在各电视台循环洗脑式的养生讲座中掉入“温柔陷阱”,成为某“著名虚假广告表演艺术家”的忠实“拥趸”,仅购买其代言的蒙药心脑方就花费近万元,任由儿女怎么劝说也无济于事。
省纪委对虚假违法广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后,孙阿姨的女儿常虹“眼前一亮”。她说,媒体上所谓的“养生堂”没了踪影,各种“传人”也看不见了,这让母亲顿时恍然大悟,觉得自己以前太天真了,开始由衷地为省纪委工作点赞。
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针对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屡查屡犯,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省纪委将把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坚决刹住违法广告泛滥的势头。”省纪委副书记梅殿龙说。
整治行动中,省纪委立足工作职责,不越位、不缺位,以强有力地执纪问责监督推动各职能部门守土尽责、新闻媒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真正让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雷霆风暴”在龙江大地席卷。
集中整治前,省纪委对省工商局前期履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职责不到位问题给予该局党组通报批评,并约谈该局主要领导。点名即是“点穴”,省工商局认真整改,两次牵头召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立4个督查组分赴全省13个市(地)和各农场进行联合督查。截至2017年11月末,全省共立案224起,罚没款1066.02万元。
一批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也随之被工商部门公开点名:由“医药广告表演者”刘洪斌代言的“爆款”“老院长祛斑方”对保健功效、安全性做出的“承诺”违反《广告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广告发布者被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0万元罚款;“生命基础套餐”宣传语中引用的统计资料、科研成果等均无证明材料,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发布者被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0万元罚款;沈阳海佛兴民投资有限公司双鸭山分公司对金融理财产品预期收入作出保证性承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等规定,被责令停止发布,并处1万元罚款……
勇于较真碰硬,将监督问责的“板子”打准打实。省纪委始终以零容忍态度精准发力,坚持开门搞整治,充分重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每条问题线索,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案件线索移交机制,在职能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纪检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跟进处理,既有效防控职能部门压案不查、大案化小案等行为,确保了违法广告线索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也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责任人给予强力震慑,以问责促负责。
2017年9月24日,在整治期间仍发布严重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佳木斯广播电视台、双鸭山广播电视台,被列为省工商局挂牌督办案件,立案调查后共计罚款300余万元。线索移交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后,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受到处理的双鸭山广播电视台广告部负责人表示,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在广告经营上粗放管理,不仅让媒体公信力受到影响,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今后一定以此为鉴,严格整改。
省市县各级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设集中整治专栏专题,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和亮点成效,并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立体式提高宣传覆盖面,营造了良好的集中整治氛围,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综合施策,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善除害者查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在注重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通过整章建制,我省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成果不断巩固。
这是一场涉及3亿元的“断舍离”。集中整治后,作为曾经的广告宣传“大户”,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带头自检自查,各电视频道、广播频率停播的药品、保健品专题广告、养生节目让该台全年减少广告收入近3亿元。“媒体的发展需要经营收入,但决不能舍弃了社会责任!”省广播电视台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以整治行动为契机,坚决承担起主流媒体使命,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打造“绿色荧屏”、“绿色电波”。
集中整治行动中,全省未取得国家播出许可的市(地)级电视频道20个、广播频率2个,县区级电视频道105个被责令关停。这不仅是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回应,更是相关行业和部门一次深刻的自我革命。
省广告协会会长、海润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洋,日前协同130家会员单位共同提出公开倡议:“坚持正确广告导向,抵制虚假违法广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中心总经理杨金有说,公司将切实担负起良心药企的责任担当,坚决杜绝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做到不扩大产品适用范围、不夸大产品功效、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依法依规发布药品广告。
从被动整治到主动作为,从短期治理到长效机制,我省已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监测数据显示,去年前5个月,全省被监测到违法广告4783条次。经过大力整治之后,10月全省仅有6条涉嫌违法广告,时长违法率由9月份的3.36%下降到0.1%,11月全省涉嫌违法广告条次为零。
“集中整治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也让广告主及广告发布媒体深刻认识到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进一步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以及自律意识,整治工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崔一博说。
“民之所欲、天必从之”,“民之所怨、我必问之”。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监督执纪最重要的目标就是要从老百姓最不满意的事情抓起,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让群众增强从严治党获得感。随着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我省广告市场生态大为改观,监督执纪的“为民”主旨,已真正转化成了老百姓看得见的实实在在的改变。(作者:闻俐 徐大勇)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