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黑安监〔2016〕102号)
29.09.2016 17:13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年初以来省安全监管局部署的各项职业卫生重点工作有效落实,按照年初工作安排和执法计划,定于10月9日至11月底开展全省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检查内容
(一)各类园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情况;
(二)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情况;
(三)煤化工企业落实职业卫生评估意见情况;
(四)燃煤发电、水泥制造等行业领域“回头看”情况;
(五)尘毒危害治理示范企业创建情况。
二、督查检查方式
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抽查用人单位。每个市抽查检查至少1县1区。
三、督查检查分组
第一组:苗培植,宋维凤,督查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七台河、黑河、绥化 、绥芬河市,省农垦总局。
第二组:徐志东,王超,督查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双鸭山、伊春、鹤岗、抚远市,大兴安岭地区,省森工总局。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针对检查内容,全面总结各项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做好迎检准备。
督查结束后,省局将发通报。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
附件: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9.09.2016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