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法院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提升审判质效

10.10.2016  02:32

  肇州法院经过大量的调研实践,提出了“以简易程序作为案件审理的首选程序”的办案思路,让简易程序“当主角”,提高诉讼效率。

  对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依法扩大简单程序适用范围,能够更加快速地解决纠纷,节约司法成本,减少社会资源耗费,符合诉讼快速解决纠纷的发展方向。一是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实际出发,在立案登记时做好释明工作,不把标的额大小作为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的必要条件,只要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均适用简易程序立案审理,减少本该简易程序审理但实际上却是普通程序审理的现象,大大拓宽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二是根据受理案件实际情况,组织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同类案件,减少审级层次,同时抓好审判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对审判力量薄弱的法庭下派法官指导,增强法官主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信心,为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提供有力借鉴。三是各职能部门如纪检、审管办、审监庭等密切配合,强化审判质效、绩效管理,严把案件质量关, 对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确实比较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的,立即转入普通程序审理,保证所有案件审理符合司法程序,不因审理期限短就忽略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肇州法院审结民事案件1109件,平均审理周期为22.5天,在减轻当事人诉累、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方面收到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