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组合扶贫招招见效 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04.11.2016  14:36

  本网讯(赵敏黾) 脱贫工作开展以来,肇州各个单位部门立足工作实际,出台政策、完善措施,通过增智扶贫、教育扶贫、兜底扶贫、医疗扶贫等措施,合力推进脱贫工作,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就业扶贫 提升增收技能

  就业没技术、创业没资金,生活在农村的贫困家庭始终无法摆脱增收无门、致富无路的困境。人社部门根据该县用工情况,筛选出电焊、电工、瓦工、木工、水暖、家政服务等用量大、就业门槛低的就业岗位,针对不同需求开展技能培训。围绕全县重点产业和园区建设,利用上级拨付的再就业专项资金300万元,在农闲时期对有培训意愿的困难群众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初以来,吸纳技能培训人员2000人左右,创业培训人员200人左右。

  不但要将困难群众“扶上马”保温饱,而且要“送一程”奔小康。负责包扶贫困户的领导干部,根据贫困家庭实际情况,帮助制定创业发展规划。县就业局出台了担保贷款的扶持政策,对于有创业意愿且具备创业条件的贫困家庭,按其创业发展方向开展与其相适应的创业培训,并积极协调担保贷款的扶持政策,为有创业意愿的贫困人员提供帮扶,每户可提供创业贷款10万元,解决了创业资金问题。

  教育扶贫 减轻上学负担

  知识改变命运,老百姓懂这个道理,贫困家庭更懂,借钱上学、贷款上学屡见不鲜。县教育部门针对不同教育阶段,积极制定相关政策,减轻贫困家庭负担。

  对于学前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每人每年5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教科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按照小学每个学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个学生每年1250元提供生活补助。

  针对普通高中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按照在籍学生人数的10%给予1000元、2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补助。

  此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个学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学杂费补助。对低保户中考入二表以上本科院校的子女,当年给予1000元教育救助。

  兜底扶贫 提供生活保障

  肇州县不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2007年起,将年人均收入低于3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农村低保人数为2733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8175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享受低保的占25%左右。

  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下一步将对农村低保人口实行调查清理,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施低保差额保障,解决其基本生活困难。

  肇州县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救助政策,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执行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200元、分散供养4300元标准,确保五保老人老有所养。截至目前,集中供养的五保户106人,分散供养的五保户2814人。

  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同时,开展“救急难”工作,对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及时给予救助。依据因灾、因病、因残、因学等致贫家庭贫困程度给予2000到8000元不等的临时救助。

  医疗扶贫 解决因病致贫

  肇州县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力度,通过实行门诊统筹,农村患者可按照70%的比例在门诊报销105元的药品。通过分级诊疗,乡镇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90%,县内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70%,县外住院治疗报销比例为45%,最高报销15万元。对五保、低保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其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50%比例报销。

  在提高报销比例和报销上限基础上,肇州县还开展大病保险救助,将新农合当年筹资标准中的每人每年20元缴纳大病保险,按照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大病保险报销的起付标准。即: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大病保险按比例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