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法院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 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04.07.2017  19:26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新期待,适应经济新常态对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新需求,肇源县法院牢牢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为肇源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紧紧围绕中心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增强服务大局意识,主动将民商事审判工作置于县委的工作大局之中去谋划、去部署,确保“县委的中心工作延伸到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准确把握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优化发展环境,助力经济转型升级。

    注重用好司法手段,力求最佳审判效果。妥善审理好各类民商事案件、涉农案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依法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制裁违约欺诈,保护诚实守信,维护公序良俗;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干预、案后跟踪回访制度,创新预防化解家庭矛盾机制;明确人身安全保护令颁布程序,与行政机关、妇联等建立协作机制,构建反家暴网络,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把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贯彻到司法审判中,注重以司法手段促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解决,有效调节社会矛盾和民间纷争。

    牢固树立为民宗旨,让司法更贴近群众。坚持需求导向,创新工作方法,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和便民举措。加快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研究制定网上立案规则,加大对困难当事人诉讼费减缓免力度,完善司法救助机制,依法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充分保障胜诉群众合法权利,坚持强化执行力度,加强信用惩戒,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题,确保司法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兑现,让群众在司法活动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管理创新,不断完善制度机制。让审判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实现监督监察经常化、常态化,使法官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同时强化对法官的权益和待遇保障,让法官有尊严、体面地行使审判权;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建立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立案报告制度;完善信访案件分类化解、定案定责、依法终结制度;特别是对无理闹访、缠访,影响司法机关工作秩序、干扰审判等行为,研究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自觉把民商事审判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重大事项与重要工作向党委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经常性,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办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接受政协、检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工作,回应群众关切期待。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保障人民群众更多感知司法、监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