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法院:耐心调解不放弃 吉林当事人送锦旗

04.01.2018  19:32


    刘某,吉林省长春市人,年初时与于某(化名)在肇源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经鉴定,刘某各种损失合计60余万元,保险公司理赔了40万元,尚余10多余万元由被告于某承担,故刘某诉至法院。

    被告人于某年纪尚轻,家庭贫困,肇事后居无定所,黄永亮法官仔细地了解了案情的经过,综合考虑被告家庭情况及居无定所的特点,认为案件在执行环节可能会遭遇困难,且被告存在很大的逃避、抗拒执行的可能性,也容易造成执行积案。且刘某家住长春,往来不便,更增加诉累。

    黄永亮的担心也是刘某的担心。面对这种情况,黄永亮没有仅仅一判了之,而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今年10月,双方几经周折终于坐到了一起,但没谈几句话就开始激烈争吵。 黄永亮一直冷静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一点一点巧妙的引导着对方。黄永亮对刘某说起于某的家庭情况特殊,和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年迈多病,于某年纪尚轻,这笔赔偿款对他来说是很大的经济负担。又耐心细致地和于某讲清法律关系及他应该承担的责任。希望双方能各退一步替对方考虑一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刘某的情绪渐渐平复,紧张的情绪慢慢放松了下来,考虑到于某的年纪轻轻,就要承担着如此大的经济压力,实数不易,最终同意降低赔偿数额要求。

    黄永亮单独把于某叫到一边,跟他讲述了刘某考虑他的家庭情况,作出的巨大让步。跟他讲虽然你年轻,但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不能让这件事成为你人生的信誉污点。于某被黄永亮恳切的言辞打动了,同意调解。

    一场本可能矛盾加深、更可能成为执行积案的纠纷,因为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终告和解。刘某非常感激,并向黄永亮法官赠送了一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