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肇源沿江湿地保护区违法采砂活动被叫停
黑龙江日报7月8日讯 去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我省督察时发现,大庆市肇源县沿江湿地保护区内存在非法采砂现象,要求2017年底之前完成整改。根据督察意见,肇源县立即制定了违法采砂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记者日前了解到,保护区内的26条采砂船全部被叫停,存放的110万立方米江砂全部被运出。
据悉,大庆市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是省级自然保护区,根据我省湿地保护条例,湿地保护区内禁止挖砂、堆砂。但是,当地水务局在此违规审批确定了9个可采区域,为14家26条采砂船违法发放采砂许可证,同时收取河道采砂管理费,采砂总面积达4000余亩,在松花江沿岸形成了23处砂山,占地总面积达352亩。
肇源县水务局工作人员冯承志说,采砂作业是从1998年前后开始的,当地每年给这些采砂船办理许可证,每吨砂子收取1元左右的费用。2008年,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成立后,当地管理部门并没有按照湿地保护条例对这些砂堆进行清理,也没有叫停26艘采砂船的审批许可发放,而是在保护区内为采砂船划定可采区域,继续允许采砂作业。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意见,当地政府立行立改,县交通运输、公安、河道、湿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对保护区内的码头、渡口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三站镇、薄荷台乡、二站镇等采砂区水域巡查清理,督促各堆放点自行清运所存放砂堆。26艘采砂船停止采砂作业后,被集中到肇源港存放。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李乾表示,将积极恢复清理砂堆后的土地生态植被。
同时,肇源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给予沿江湿地管理局局长诫勉谈话,给予县水务局副局长、河道管理处主任诫勉谈话,给予河道管理处砂石站站长免职处分。县领导表示,今后当地相关部门将联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法采砂行为反弹,确保湿地植被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