肩负使命召唤 构筑法治建设基石

24.01.2015  11:42

  回望2014,是我国和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也是法治中国、法治黑龙江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的一年。龙江逢盛世,黑土涌春潮。

  在过去的一年里,承载着全省3800万人民的期待和重托,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团结奋进,砥砺前行,各项工作取得可喜的进展: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2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及相关决定6件;检查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17项专项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作出2项决议决定,推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2件代表议案,以及代表提出的451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

  一组组数字的背后,铭刻着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拓创新的坚实足迹,记录着省人大常委会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彰显出省人大常委会推动全省民主法治建设的热情、力量和智慧。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举国上下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法治保障显得尤为重要。如何结合我省改革发展实际,突出人大工作服务大局的重点领域,以更好地引领推动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摆在省人大常委会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五大规划”发展战略,是我省科学发展的总统领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抓手。常委会紧密围绕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着眼于推进实施“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发展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结合调研情况,审慎提出诸多可行性意见。

  生态与农业有着最为密切的关系。常委会顾全大局,着眼于推进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听取审议了省政府相关专项报告,提出了以改革求生存促发展、强化生态功能区管护和建设等建议。省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在拟出台的推进国有林区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充分吸纳了这些审议意见,并利用国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系统评估的时机,争取国家更大的支持。

  围绕“五大规划”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对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在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时,组成人员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问题,提出了抓住“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带来的新机遇,把投资拉动和创新驱动作为两大主动力,大力推进十大重点产业建设,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城镇化率和居民消费能力等建议。听取审议的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建议既要抓好见效周期长的大项目,又要抓好短期即可见效的项目;在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4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时,提出要切实把促进经济稳增长的65条措施落实到位。社会各界评价,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就像为全省经济运行做“体检”,其重要性不言自明。尤其是近些年来,审计工作报告带给人们的震撼更是不断升级。截至2014年10月底,省政府认真研究落实常委会提出的审计整改意见,审计查出20个省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纪问题资金9.1375亿元,已经完成整改9.1065亿元,整改率达到99.66%;省本级公共财政管理方面整改也基本完成;涉及重点民生工程、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政府性债务等方面问题的整改,均取得重大进展。

  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在解决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问题,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转变政府职能,被理论界形象地解读为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如何让政府成为“有限政府”,更多地向社会提供无限的“公共服务”?2014年6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举行专题询问直击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们抛出一个个尖锐的问题,剑指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省政府9个委办厅局的负责同志一一作了答询,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与此相配合的是我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的制定和出台。对严格控制行政许可设定,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公开、评估清理、限时办结和承诺制度,强化对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问责等进行了规范。

  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其执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实现,是政府行政方式转变、社会转型的缩影。常委会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报告,要求改进执法监督方式,推进警务公开,加强公安队伍履职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力量,建立民警准入、任职和交流制度,解决缺编空编聘用大量协警等问题。

  为清除改革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常委会借助“外脑”,委托省法学所和省内4所高校,着手对我省现行有效的206部地方性法规和34项具有法规性质的决议决定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审查了47件规范性文件和有关决定,及时纠正了审查发现的问题。

  紧紧围绕增进人民福祉和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推动解决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的责任义不容辞,作用不可替代。

  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问题,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针对我省实际,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省安全生产条例,在原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了涵盖领域,明确规定地下经营场所应当设置足够的并且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学校等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逃生演练。去年10月审议的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部分人大代表就此提出了许多反映群众呼声的相关议案和建议。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和人大代表关切,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作了重大修改。

  我省冬季漫长,降雪量大,清除冰雪工作已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常委会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及时组织制定了城市清除冰雪条例,这是我国首部规范清除冰雪工作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城市设计应当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功能完备、空间布局科学合理并保持独特历史文化风貌。常委会在制定城乡规划条例中明确规定,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综合利用资源。条例规定了城市设计及其修改须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程序。同时,对规划区内的临时建设、城市建设中的零星插建等行为作了严格限制。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民商事案件立案难、执行难、申诉和抗诉难、审理超时限等问题,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检查,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梳理出存在的7个方面20多条共性问题,要求“两院”积极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检察建议、抗诉文书和监督过程公开,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这次执法检查力度大、覆盖面广,工作深入扎实,为推动司法公正发挥了促进作用。

  紧紧围绕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和法治黑龙江建设,不断完善人大工作机制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全面深化改革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常委会调整并报请省委批转了本届五年立法规划,立法项目新增16件、删除22件,常委会主动点题并确定的立法项目达到30%。这些新增的立法项目以及去年制定的多个条例,都是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五大规划”发展战略实施中迫切需要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在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方面迈出了一大步。通过建立完善并执行立法技术规程、立法工作联系办法、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机制、立法对外委托、法规评估、立法工作联系点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常委会还通过召开立法工作会议,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意见,明确了立法工作的重点任务。一年来,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7件、修改2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及相关决定6件。年底前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一次表决通过4部重量级法规草案,其中3部全票通过,足见立法精细化的效果。

  为增强监督实效,坚持突出重点,抓大事、议大事,注意把省委要求做、政府“两院”重点抓、人民群众期盼改、人大能够做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一年来,检查了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了17项专项报告和计划、预算、审计报告,作出了2项决议决定,有力推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同时,注重改进工作作风,摸实情,讲真话,求实效,力求对监督的每一事项提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规范监督议题后续工作程序,强化跟踪监督,两次督办了省政府研究处理湿地视察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督促承办单位着力理清湿地保护管理体制和责任界限,切实解决“谁都管、谁都不管”的问题,务求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开办学习培训的课堂、搭建履行职能的平台、为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活动注入了勃勃生机,也为基层民主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重点围绕构建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扩大对外开放等重大问题,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及时向全国人大呈报建议将中蒙俄经济走廊龙江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及需要国家层面解决问题的报告。专门组织开展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基层行活动,实地走访了解代表工作和生活情况,直接听取代表意见,密切了与代表的联系。创新代表履职学习方式,建立人大代表远程学习基地,举办了本届第二期代表履职学习班,提高了代表履职能力。

  紧紧围绕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加强自身建设,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常委会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工作的每一环节、各个方面。组织召开重要会议、制定和修改法规、监督工作涉及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及时报请省委讨论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统一,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1人。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一以贯之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高标准组织“回头看”。以全面落实常委会党组班子整改方案为重点,从深化学习、改进作风、完善制度入手,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全面修改了常委会议事规则,本着精简效能、于事简便的原则,规范了常委会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报告上会审议程序,强化了监督工作后续程序,完善了监督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和向人大代表通报方式,严肃了会议请假制度。

  经历了一场触及思想和灵魂的党性“大考”后,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机关上下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汇聚起的巨大正能量,正在接受着新的“大考”,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推动法治黑龙江建设,更好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龙江大地,崛起风劲;人大工作,与时俱进。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省人大常委会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展望新的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与民生福祉、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紧密关联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省干部群众的关注和支持下,必将迈出更加坚实有力的步伐,谱写出人大工作新的历史篇章。

编辑:朱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