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胸痛中心规范化建设院长论坛在哈医大二院顺利召开 哈医大二院胸痛中心牵头联合63家基层医院建立黑龙江省胸痛中心联盟 为基层医院胸痛患者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监控 不出远门就能得到最权威的救治

02.03.2017  16:10

心脏疾病救治关键就是与时间赛跑,基层医院作为首诊第一要塞,在胸痛诊疗过程中作用十分关键。为提高基层医院及社区的救治能力,保证我省胸痛患者能在发病后最短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救治,2月25日,哈医大二院作为长江以北地区唯一一家中国胸痛中心区域认证办公室主办了“中国胸痛中心规范化建设院长论坛”,本次会议中采用现场+网络形式,来自东北、华北的66家基层医院院长和胸痛中心负责人参加了本次论坛。我省各地级市的63名基层医院院长共同签署了《黑龙江省胸痛联盟战略合作协议》。哈医大二院心血管病医院院长于波介绍,哈医大二院胸痛中心将为联盟医院的患者提供远程心电监控、免费提供一些基础药品,同时对于危重患者的救治哈医大二院胸痛中心的专家也会第一时间与联盟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黑龙江省卫计委医改处处长谢云龙、天津市卫计委医改处处长刘先夺、哈医大二院副院长焦军东、于波院长出席了会议并致辞,谢云龙处长表示,省卫生厅会全力支持配合完成黑龙江省胸痛网络体系的建设,使我省的救治水平有所提高,使患者受益最大化。

于波院长表示,黑龙江省胸痛中心联盟的成立对我省心血管疾病的救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为基层医院接下来的胸痛中心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基层医院是大多数胸痛患者的首诊医院,基层医院的胸痛中心一旦建成后就能在患者发病后最短时间内实施诊疗行为,确保患者安全转运,从而提高成功救治的几率。同时,基层医院的胸痛中心建立也将成为低危患者的安全大本营,是患者二级预防、追踪随访的依靠单位,从而在源头上实现我省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的下降。

讲座上,刘先夺处长做标题为《从政府角度看待胸痛中心的重要性及举措》的讲座;于波院长分享了《胸痛中心,大势所趋》的报告,使我们对全国胸痛中心现状及发展和我省的情况有了更透彻的了解,加深了对胸痛中心成立的必要性的认识;远程教育学院严婷教授以《心血管健康联盟与远程培训教育》为题目做了相关发言;哈医大二院CCU杨爽主任介绍了《胸痛中心申报流程及哈医大二院经验》;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医院院长史家明代表基层医院发表了《从院长的角度看待胸痛中心建设》的讲座。

哈医大二院胸痛中心是为急性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栓塞等以急性胸痛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危重症患者提供的快速诊疗通道。2013年9月14日《中国胸痛中心自主认证标准》的颁布,使我国胸痛中心的建立从开始即走上规范化道路,也使我国成为继美国、德国之后第三个有胸痛中心建设标准的国家。

哈医大二院于2013年10月,响应中华医学会心血管分会的号召,成立胸痛中心,并完善相关的硬件设施和材料。CCU作为胸痛中心位于第八住院部四楼,直接连接导管室,胸痛中心的模式方便了心血管病的急救和管理。我院胸痛中心联合市内三级医院,以及黑龙江省内各地市、县级医院,通过医疗机构多部门协作,利用各种高科技信息手段,致力于提高基层医院及社区的救治能力,有效改善急性心肌梗死的就诊及转运延迟状况,大大提升区域内心血管急症的整体救治水平。通过120院前急救医护人员、基层人员、基层医院与胸痛中心的密切配合,已经建立起院前、院内、出院后一体化、无缝链接的急性胸痛救治体系。

我院以心内科、急诊科、呼吸科、胸外科、影像科、检验科等多学科组成胸痛中心将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完成胸痛急症的诊治。对于心血管内科相关疾病,胸痛中心将本着“时间就是心肌,时间就是生命”的救治理念积极挽救患者生命,对于非心血管内科相关疾病,胸痛中心将遵循“早沟通、早诊断、早处理、早合作、早治疗”的医疗原则尽早处置。

作为黑龙江省第一家胸痛中心,在地区上,我院为黑龙江省乃至东北地区的顶尖医院,胸痛中心的建立无疑为当地及附近的广大百姓甚至下级医院的医疗需求提供了敦实的保障。在时间上,胸痛中心快速化标准化的诊疗方案将可以对胸痛患者提供更快的更准确的评估。胸痛中心将以系统化、专业化、流程化的医疗资源降低胸痛确诊时间、降低心肌梗死再灌注时间、减少无效时间、缩短住院时间、再次就诊次数和在住院次数、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费用,减少医疗费用,争分夺秒的挽救患者生命,改善患者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和就诊满意度,进而使患者大大受益。相信在中国胸痛中心总部的领导下,哈医大二院的支持下,哈医大二院胸痛中心将会在于波主任的带领下更好的建设胸痛急救网络、胸痛中心体系以及区域协同救治的新模式,将本着“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带动相关的医疗单位,更好更优质的为患者服务,使患者受益最大化。

李华虹   供稿


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