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最高补贴2.2万元

07.04.2017  20:24

  为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质量,市政府昨天发布通告,从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其所有人自愿提前淘汰,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最高享受2.2万元补贴。

  此次享受补贴政策的黄标车是指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据了解,财政供养单位所属的黄标车,强制报废日期在2017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因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转籍到外地的黄标车等五种黄标车不享受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