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选民的一封公开信
各位选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2016年是我市市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换届选举时间安排,哈尔滨市区、县(市)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这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次重要实践。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选民的权利。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投票选举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利、表达自己意愿、实现当家作主和管理国家事务的实际行动。因此,每位选民都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重要性,以主人翁态度和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参加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这次换届选举主要按准备工作阶段、选民登记阶段、提名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阶段、代表资格审查和筹备召开新一届人代会阶段、总结工作阶段等5个阶段进行。各区、县(市)和乡(镇)代表的选举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2016年11月底前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6年12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同时选举产生市人大代表。2017年1月底前召开新一届市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参加选举既是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也是一种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希望广大选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主动参加选民登记,积极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认真投下庄严而神圣的一票,选出自己满意并能代表选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人大代表。
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全市广大选民的积极参与下,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