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是最有力的发展环境
访全国人大代表符凤春
黑龙江日报记者孙佳薇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营造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良好环境的讲话要求,深受鼓舞和启迪。我认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这一要求的贯彻落实义不容辞、责无旁贷。”12日,我省全国人大代表符凤春接受记者采访时,就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谈了自己的深切感受。
符凤春代表提出:“良法善治是最有力的发展环境,要更好发挥人大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为我省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她进一步阐释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着眼于在法治轨道上加快破解困扰我省全面振兴发展的体制性资源性结构性矛盾,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立改废释并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对现行有效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废止不符合五大发展理念要求、不适应全面振兴发展需要的法规、制度性文件,清除制约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依法立法,确保制定出来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符凤春代表说:“法治建设的核心要义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全面振兴发展必然要求法治。当前,要更好发挥人大监督的促进保障作用,为我省全面振兴发展营造公正诚信的社会环境。”她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营造全面振兴发展大局,通过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和调研等形式,督促国家工作人员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督促政府和“两院”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符凤春代表强调,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工作、生活在人民群众当中,知晓民情、了解民意、汇集民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带动全社会积极营造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良好环境。各级人大代表应当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宣传者、实践者、引领者。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加大开展代表履职培训、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监督等方式,联系好、组织好、发挥好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将全省各级人大代表的精气神凝聚到全面振兴发展上来、凝聚到营造良好环境上来。
(黑龙江日报北京12日电)
编辑:孙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