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创新廉政监督机制

23.04.2015  11:38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日前,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能动性,创制廉政监督意见明细表、汇总表,将廉政监督卡内容归纳汇总,更有利开展廉政回访工作。

        制作廉政监督意见明细表。为避免上交的监督卡散乱、混杂,该院以庭室为单位将监督卡涉及的案件当事人及被监督人基本信息、廉政监督意见绘制到明细表中,包括庭室、案件号、当事人姓名、电话号码、发放数量、收回数量、当事人或代理人对法官意见等相关内容,确保监督卡内容清晰、一目了然,方便查阅。

        制作廉政监督意见汇总表。该院每月将明细表的内容汇总,统计各庭室当月查办案件数量、发放和收回廉政监督卡总数、不存在问题案件数量、存在问题案件数量,通过汇总表能够使院领导及上级院在宏观上把握法院廉政监督执行情况,确保存在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并制定解决方案。

        开展审务督察进行廉政回访。苇河林区基层法院采取明察的方式,对已审结归档的案件选取30%进行电话回访,主动听取案件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的评价意见,将回访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确保发放廉政监督卡工作落到实处,主动伏下身子倾听民意,借群众“慧眼”找不足,有效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

        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已将此项工作视为群众对该院审判工作的真实反馈,积极稳妥地将廉政监督卡发放到每一位当事人手中,深入细致地听取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评价,至此发放廉政监督卡工作在法院全面推行。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是捍卫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