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查处“会议营销”非法销售药品

14.07.2015  17:57

  7月13日,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接到赵女士举报,称某公司正在香坊区红旗大街268号的和颐酒店一楼向老年人销售药品。稽查支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举报地点,安排稽查人员到现场秘密了解情况。经了解,酒店门口停放着用于接送老人的6台微型面包车及2台商务车,酒店会场内大约有50多位老年人以及公司负责宣传和销售的工作人员10余名,这些工作人员正在为老年人进行所谓的体检和宣传,部分老年人手里还拿着“参芪博力康片”和“麝香心脑乐片”药品。

  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控制,要求组织者出示药品经营许可等资质证明材料时,组织者无法提供。其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当中“无《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得经营药品”的有关规定,属于非法销售药品。执法人员当即对涉嫌违法行为予以了制止,并收缴了现场发现的药品80余盒以及相关票据。

  这次查处的是一起典型的以“会议营销”模式销售药品的违法案件,这种行为具有夸大宣传、欺骗患者的特点,致使患者用药风险大大增加。因组织者行动隐秘,不在固定场所销售,导致患者维权难,监管部门查处难。

  下步工作中,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厉打击“会营”销售药品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销售渠道、销售人员的监管,强化事中和事前监管,同时结合进社区、进乡镇、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的“五进”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齐抓共管,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如有疾患,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或药品经营场所求医问药,购药时要认准“国药准字”标识,不要轻信不法人员冒充老龄委、某健康学会或医学会等组织,在超市、公园、社区或居民楼等场所张贴的类似“义诊”、“体检”等海报,不要参加“免费送药”等活动,也不要相信具有神奇疗效的药品广告,更不能通过电话或邮购的方式购买药品,防止上当受骗。如遇到或发现此类情况,可及时拨打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