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州县食药监局落实五方面措施 加强农村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
22.09.2014 19:5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一是广泛宣传。以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为依托,通过发放宣传单、食品安全宣传手册等形式,大力宣传《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掌握相关基本知识,让农村居民及厨师了解集体聚餐申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群众的认知度。
二是强化培训。积极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对“一主三员”、大篷车主及农村厨师进行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工作流程、大篷车环境与设施卫生要求、食品的采购和贮存要求、加工过程的食品安全要求、厨师要求、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报告流程等内容。目前,已深入乡镇开展培训13次,累计培训1000余人,发放《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手册》1000余份,对培训合格的农村厨师免费发放培训证书60余本。
三是明确责任。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负责对集体聚餐进行备案管理,每周对全县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情况进行汇总。对500人以下的集体聚餐由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站进行检查指导,500人以上的集体聚餐由县食药监局进行检查指导,重点查看食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制作过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厨师是否持证上岗,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督促整改,确保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四是规范管理。要求加工场所(大篷车)干净整洁卫生;饮用水应符合饮用要求;禁止使用霉变、不合格食品;原材料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凭据;公用餐具、饮具应进行清洗、消毒等,促进规范操作与规范管理。
五是强化检查。与县政府食安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指导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对认识不足、落实不力的单位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大庆市食药监局
签发人:大庆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晓波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2.09.2014 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