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产权 回迁户吃了“定心丸”

24.10.2014  15:11

  黑龙江新闻网讯(席仲南)“我搬进回迁房已经好几年了,之前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能办理房屋产权证,这次市里为我们回迁居民专门制定了办理流程,为回迁安置居民办理房产证提供便利条件,为我解决了一直担心的产权证问题。”刚刚拿到产权证的伊春区回迁居民王先生高兴地说。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伊春市建设局把棚改项目手续办理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力推进,让百姓拍手称赞。

  从2008年开始,伊春市实施了大规模棚户区改造,20多万户职工群众回迁入住,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得到了根本改变,城镇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由于伊春市各地实施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建设资金一直比较紧张,这几年来各地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投入到保拆迁、保建设、保回迁方面,在办理手续和验收方面投入力量不是很多;另一方面,由于工期短、工程量大、时间紧,为了保回迁,在建设过程中,不少项目都是边设计、边施工,手续办理不完善,导致产权办理滞后,只有几千户办理完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后,针对群众反映产权办不了、办理慢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本着为民办实事,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出发,把尽快让回迁居民办理产权工作作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一项重要内容,全力推进。为了让棚改职工群众能够尽快办理产权,市住建部门加大了对回迁入住棚改项目手续督办力度。一是采取集中会办方式。市住建局提供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市直部门集中审批,林业局按照排序时间,提供所需要件来办理手续。二是采取下基层帮助和指导方式。对一些已经基本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市住建局派出业务人员帮助组织文件材料,达到验收上报标准,马上进行验收。从4月21日开始,市相关部门对棚改项目,特别是林业棚改项目主要手续逐个项目进行审理。三是建设单位筹集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金,涉及有关部门收费的能免则免,能减则减。截至目前,林业棚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99个,城市棚改大部分回迁入住项目完成验收。

  据伊春市棚改办主任李志敏介绍,伊春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的99个项目和大部分城市棚改项目,土地验收手续具备,建设单位到当地产权登记部门确权登记,到地税机关给回迁户开具不动产发票后,居民就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初步统计5万户具备条件。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进一步协调规划、土地、消防、质量监督、建设单位等部门,加快验收步伐,确保再有一批项目手续近期能够办理完成验收,让更多的回迁居民在年底前具备办理产权条件。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