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中院:推进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 深入化解“立案难”问题

23.04.2015  13:55

        4月16日,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立案庭全体干警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会后,齐齐哈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郝伟夫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认真学习最高法院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会议部署,保证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达到预期目标。

        坚持群众路线,回应社会期待。近几年,齐齐哈尔中院下大力气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届意见建议,梳理形成15类26个问题,针对问题转作风、建机制,出台了司法为民便民“38条”,制定了统一当地执法尺度的土地承包和民间借贷案件“两个问题解答”,建立了申诉复查、减刑假释、执行异议和涉诉信访案件 “三听一审”机制,一项项为民新机制,一个个便民好举措,为辖区百姓送上了司法温暖、便利和公正。

        齐齐哈尔中院非常看重群众第一印象,着力解决告诉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制定了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标准,16个基层法院都成立了诉讼服务中心,普遍设立了诉讼咨询服务台、立案审查受理窗口、信访接待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咨询指引、信访接待、立案审查、费用缴纳、案件查询等“一站式”“全流程”服务。还设置了诉讼咨询引导员,主动向当事人提供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等指导性材料,热心、耐心、细心并温馨地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纠纷的解决方式。还通过政务门户网站网上预约立案窗口、电话、视频等远程预约、网上立案,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上门立案。

        2015年5月1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将在全国施行,法院的案件受理制度将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的全面实施,将使人民群众接近司法的路径更加通畅,当事人对诉讼权利的行使更加方便,对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立案登记制的改革意味着为当事人通过诉讼程序主张权利寻求救济“降低门槛”、“打通渠道”,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依法治国”的法律框架内得到化解。这种改革举措在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使法院的诉讼审判更加“亲民、便民”,进一步贴近人民群众切身需要的同时,也是向大众普及法律观念,把社会治理方式转型到法治轨道上的一条重要途径。齐齐哈尔中院将认真总结以往的成功经验,预先研判改革中将要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坚定推进司法改革、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心,借助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契机,彻底为人民群众解决“立案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