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法院:做好“四项工作” 推进便民利民建设

28.09.2015  14:52

        虎林市法院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工作主线,以全心全意打造“阳光司法”为抓手,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做好“四项工作”,推进便民利民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做好便民诉讼工作。不断完善“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升级网上便民诉讼服务功能,积极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设置便民诉讼直通车巡回立案、审判,在四个基层人民法庭设置便民诉讼联络室,为当事人尤其是孤寡老人、身体残疾、地处偏远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更便利、更周到、更全面、更细心的诉讼服务。

        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对涉及到追索养老金、抚恤金、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施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措施;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施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与此同时,积极开通审理涉军案件“绿色通道”,对确有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军人军属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确保困难当事人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做好司法公开工作。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的功能建设,广开言路,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同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参与旁听庭审、公众开放日、召开交流座谈会等活动,满足社会公众对司法公开的新需要和新期待。

        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企事业单位、校园、田间地头、农贸市场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精讲典型案例等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维权指导。与此同时,通过调研走访、开设法官讲堂、组织微博直播等方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效果,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到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