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审判质效,切实推进司法为民建设
为不断提高审判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努力达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虎林法院通过采取“四项”措施,切实推进司法为民建设。
一是“集中充电”,统一思想,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虎林法院始终坚持通过“党组带头学、部门集中学、干警自主学”的学习方针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公正司法、廉洁自律。自觉遏制“六难三案”、“四风”问题、个别干警司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徇私枉法现象,坚决做到不越红线、不触底线。
二是高度重视,院领导带头办案。虎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院、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制度,积极建立健全院领导办案常态化机制,严格要求院领导每年必须带头办理5件以上疑难复杂案件,以此调动全院干警执法办案积极性和主动性。如原告某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塑料制品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虎林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盖凤旭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中,盖凤旭准确把握住双方争议的焦点与庭审节奏,整个庭审程序分明,条理清晰,张弛有度。当询问原告是否同意调解时,原告以被告多次失信为由拒绝调解。庭审结束后,盖院长对原告说明了调解对原、被告双方的意义和优势,并做了详细的释法析理。最终原告同意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天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参加合议庭评议的青年法官表示,主管院长亲自审理疑难杂案,不仅让当事人心服口服,而且起到了榜样作用,为我们上了生动的庭审教学实战课。
三是完善各项设施,积极打造数字化法庭。为彻底打消当事人疑虑,让庭审更加透明阳光、公平公正。虎林法院积极打造和推进数字化法庭建设。搭建成功的数字化法庭重点强调案件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及刻录光盘,随档保存功能、灵活的当庭证据交换、证据展示功能;庭审信息采集、存储、管理和归档,每庭必录的功能。此外,还可通过数字化系统抽调检查相关庭审视频。不仅有效提高审判质效,而且为推进阳光司法工作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
四是建立健全案件审限预警机制。加大案件“简转普”、变更审限等现象发生的预防力度和积案清理力度,常态化梳理审判流程管理节点,对法定审限即将届满、超过法定审限三个月以上案件进行全院通报,定期对审判人员案件审结情况、均衡结案率、调解率等考核指标进行通报。实时监测各业务庭案件受理情况,有效督促审判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结。
文章出处:虎林市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