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法院多措并举提高审判质效
虎林法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争创一流业绩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判管理,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审判质效上新台阶。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践行司法工作主线。虎林法院始终坚持通过“党组带头学、部门集中学、干警自主学”的学习方针,积极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质效意识,将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从被动变主动。各分管院长、庭室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肃纪律风纪,自觉遏制“六难三案”、“四风”问题,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坚决做到不越红线、不触底线。
高度重视,切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虎林法院通过出台制度明确院、庭长年均办案数量,要求其主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新类型、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严格院、庭长业务考核,加强督察通报力度;定期召开院、庭长办案交流讨论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总结经验做法等措施,不断完善健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作用,激发干警办案积极性,增强干警责任感与使命感,进而切实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提高审判质效。
落实法官办案任务和办案责任,健全审限预警机制。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所应承担的工作量要求,根据不同季度的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法官季度办案任务表》,由审管办常态化梳理审判流程管理节点,定期对审判质效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制定《法官审判质效考核指标排名榜》,每月对审判人员案件审结情况、均衡结案率、调解率等考核指标进行通报,对法定审限即将届满、超过法定审限三个月以上案件进行全院通报。三次以上通报排名靠后的法官及庭室负责人由审管办与纪检监察室进行约谈,四次以上通报排名靠后的法官及庭室负责人由分管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实时监测,有效督促审判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公正高效审结。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做好审判质效考评工作。虎林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遵循规律,积极探索、制定科学的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考评指标和考评办法,坚持重实效业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充分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努力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实干创佳绩良好氛围,有效推进审判工作质效新提升,争创一流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