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辉区院“牵手”行政执法部门为保护生态资源环境铸“利剑”

02.12.2014  17:34

日前,黑河市爱辉区院针对当地保护生态资源环境分头执法、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执法脱节,对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打击不利的问题,“牵手”行政执法部门制订联动执法规则,为保护生态资源环境铸“利剑”。

黑河市爱辉区罕达汽镇位于黑龙江上游右岸,“水清见鱼游,山林绿油油”是老百姓诉说家乡生态环境美的顺口溜。然而,不久前,他们对家乡的生态环境美有了些许担忧。这源于2010年该镇被确定为西部矿业开发区后,企业排污及矿山的开采和盗采,滥砍和滥伐,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政府对此及时进行了整治,可力出的不少,收效却不明显,老百姓并不满意。

他们通过走访群众、企业,摸清了由于公安、环保、国土、林业分头执法,条块分割、各自为战、执法脱节,打击不利是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不好的主因。鉴于此,该院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商签制订了联动执法规则。规定除日常由环保、国土、林业按各自职责对生态资源环境巡护外,当发现破坏生态资源环境违法案件线索时,由公安部门牵头,环保、国土、林业、检察室配合参加联动执法;对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环保、国土、林业协助办理,检察室依法监督;对不构成犯罪的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件,移交检察院民行科审查,符合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支持相关职能部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违法行为人送上被告席,让违法行为人付出经济代价;如果在保护生态资源环境执法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有渎职行为的,移交检察机关渎侦局依法查办;在保护生态资源环境执法过程中,各执法部门要及时相互沟通信息,有责任向相关部门通报本系统上级有关保护生态资源环境的法规、规章。

据悉,日前按新的联动执法协作机制,因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构成犯罪,王某、李某某、王某某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老百姓对此点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