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参加“行风热线”《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节目的通知
13.06.2014 02:31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关于认真组织参加“行风热线”《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节目的通知
哈尔滨市建委、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齐齐哈尔市房产局、牡丹江市房产管理局、佳木斯市房产局、大庆市房产局、鸡西市房产局、双鸭山市房产局、伊春市建设局、七台河市建设局、鹤岗市房产局、黑河市房产局、绥化市建设局、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建设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全省各市(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2014年6月13日参加“行风热线”《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直播节目,现场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直播方式、时间、地点 (一)6月13日《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节目安排 “行风热线”《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直播节目定于6月13日(周五)早8:00—9:30分在省电视台演播室录制,由龙广新闻台(AM621/FM94.6)直播;省电视台采用录播的形式,公共频道于6月28日(周六)上午11:00——12:00播出。 参加现场直播节目的人员需要在6月13日7:25分前到达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333号省电台门前,由电台工作人员统一接进直播间。统一着白色衬衫。直播期间各市、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与省住建厅监察室联系电话为13836186161。 (二)6月30日《行风回音壁》节目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哈尔滨市住房保障房产局等单位于2014年6月30日(周一)参加《行风回音壁》,节目时间为早8-9时,集合时间为7:40。 二、节目安排 按照省纠风办统一安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班子成员及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村镇建设处、安全监督管理总站、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负责人,哈尔滨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哈尔滨市建委将在省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与听众直接交流,现场解答群众提问。 其它各市(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本地设立分会场统一收听节目,要确定参加人员、地点、电话专线与省电台直播间互通,做好现场解答群众投诉问题的准备。 三、直播内容 (一)围绕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直接听取群众通过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对群众的咨询或投诉进行现场解答。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集中统一的收听地点,设立一部与省电台直播现场的联系电话。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带队参加直播节目,同时,要组织分管保障性住房政策、监管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收听节目,并认真细致、简要准确地做好直播连线问题的解答工作。 (二)深入实地调查,努力解决问题。节目直播后,各单位对每件投诉问题都要认真办理,限时解决问题,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听众直接打入直播间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派专人负责进行调查,主要领导要亲自督办。所有群众投诉问题限期在节目播出后7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并认真填写《“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及时上报省住建厅保障处和村镇建设处,由驻厅纪检组监察室报省纠风办。 (三)注重沟通疏导,赢得群众满意。投诉问题处理报告单必须由投诉人、承办人、部门业务主管领导签字;咨询问题处理报告单必须由承办人、部门业务主管领导签字。坚决杜绝替签、代签行为,一经发现,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提高办结质量,向当事人做好政策法规的解释工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省住建厅将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并将各部门参加“行风热线”及解决群众投诉情况作为评选行风建设先进集体的重要依据。 (四)各市、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参加“行风热线”《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节目的单位(见附件4)人员、职务、收听地点、联系电话、手机等事项,于6月9日前(按附件3样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451-5362280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行风热线”投诉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2、“行风热线”咨询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单 3、各市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参加“行风热线”《关注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节目人员名单表(在www.hljjs.gov.cn/纪检监察页面下载)本文来源: 建设厅
13.06.2014 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