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人“抽签上岗”是懒政思维
4月1日开始,深圳中心书城广场的街头艺人正式抽签派位到固定区域进行表演。早在2012年,上海市即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要对街头艺人的管理适时启动立法程序。
国内外诸多一线城市的地铁通道、天桥和广场,总能见到街头艺人或深情弹唱、或激情击鼓起舞、或专注地喷绘涂鸦,成为城市内的独特风景线与文化符号。其中,亦有不少人最终由街头走入殿堂,转身成颇受尊重的主流艺术家。从文化繁荣的角度讲,街头艺人群体不断扩增是件值得欣慰的事情。这些在站牌下街角处上演的“街头文艺”,在某些方面正是艺术的“根”,是真正接地气和富于生命力的,更为普通民众所喜,亦能够为主流文化注入更多活力。但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说,街头艺人愈来愈多,必将会在市容、城市交通等方面产生副作用,继而衍生出系列令管理者头疼的问题。
深圳敢于迈出街头艺人规范化管理的第一步,是值得点赞的。但“抽签上岗”的方法,却让留给他人的好印象大打折扣,令人难以认同。让街头艺人抽签上岗,一方面是对街头艺人缺乏足够尊重,将他们“一视同仁”地看做可任意安排、类似乞丐般的群体,更无法体现出街头艺人技艺、艺术方面的造诣差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另一方面,则是对所有城市成员的不负责任,难道市民及游客所需“草根文化”的档次质量,竟要由当天的抽签来决定么?
现代城市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决定了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对待街头艺人,多数民众恐怕也难以接受此种方式。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对街头艺人放任自流亦不合适。但令街头艺人抽签上岗,是彻头彻尾的懒政思维,是敷衍应付的态度,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八成还会带来其他负面效应。横向比较,街头艺人在国外出现得更早些,但还从未听说过有城市对街头艺人采取抽签上岗的方式:在澳大利亚,街头艺人受巡警管理监督,并在卖艺的申请表格上填写税号以备未来交税;在英国,虽然没有监管街头艺人的专门法律,但艺人会自觉遵守“行规”,保持服饰整洁和相对专业的演出水准;在美国,街头艺人必须取得合法牌照,如果含有半乞讨性质,则无需审批,且会受到市民的友好对待。
国内城市完全可以在借鉴外国经验的情况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更为细化、在具体执行操作时可供参考的街头艺人管理方法。比如,对街头艺人进行考核和分类分级,对考核合格的艺人方才准许上岗,并对表演区域和时段进行一定限制。同时,对那些滥竽充数、披着艺术外衣意图行骗的人员进行严格甄别,一旦发现则给予相应处罚。而“抽签上岗”,则应被当做反面教材,令更多城市管理者去警醒反思。
文/刘哲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