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新规今起实施 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降到20%

01.09.2015  09:30

  本报讯(记者张博梁庚)9月1日起,一批新规的实施将影响我们未来的生活。本报记者给大家一一盘点国内和省内的新规:1.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 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手机实名制开始实施;3.新《广告法》规定,代言虚假广告将受罚;4.问题食品召回时限有了明确规定;5.最高法发布民间 借贷新规并实施;6.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3C认证;7.禁止公安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8.快递企业要安装监控摄像头;9.哈市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 赔付工作;10.大庆市正式接受公租房申请。

   国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降到20%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通知,9月1日起,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三部门8月31日公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说,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 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 20%。

  通知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这一政策自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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