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监测规划院圆满完成机构与中层干部调整工作

09.05.2016  10:20

      黑龙江省林业监测规划院,日前顺利完成了机构和人员的调整工作。此次调整是在黑龙江省林业厅的领导下,在厅人事处的指导下,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按照上级批复的《规划院岗位设置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行的一次调整,其速度之快、力度之大,涉及岗位之广、人数之多创造了规划院多年来机构人员调整之最。为强化监测规划职能作用、拓展业务领域,规划院撤销3个、新设8个科室,通过调整形成了设置合理、职责清晰的25个内设机构。按照“工作需要、结构优化、因才施用、激发活力”的总体思路,规划院采取轮岗交流与公开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涉及47人:正职交流13人(其中两人任正科级副职)、免职3人、提拔12人;副职交流11人(其中1人副科级主持工作)、免职1人、提拔7人。另外,对64名一般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

      这次机构和人员调整是规划院党委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采取的一项夯实基础、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规划院党委超前谋划、规范程序、精心组织,确保了此次调整工作的圆满完成。在调整中,规划院根据中层干部队伍的实际,加大了岗位交流力度,原有正职仅保卫科长一职未进行轮岗,轮岗率达到93%。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注重公正与公平,追求效率与效果,方案公布、报名、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集中在一天时间进行,第二天进行考核并公示拟任人选,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拉票等因素对选拔任用工作的干扰和影响;注重中层班子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提拔了一批第一学历为本科、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调整过程平稳顺利,调整结果得到了全院职工的一致认可。

      规划院通过此次调整,优化了机构设置,理顺了部门职责关系,服务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的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中层领导集体,营造了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传递了正能量,激发了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