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取消无法律依据收费

01.07.2015  13:57

  30日,省质监局召开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发展工作会议,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涉企收费项目必须对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该《意见》支持全省现代农业发展,鼓励支持已建成的140个国家级示范区和在建的15个国家级示范区提档升级,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支持五常大米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新建2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加强全省47种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规范化管理工作,推进有机农产品认证工作。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暂停收费政策,对小微企业免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费、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费、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计量授权考核费、计量考评员证书费等收费项目。

  《意见》还提出,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制定统一下限收费项目清单。凡有上下限规定的行政事业收费一律按下限收费,凡是没法律依据的涉企收费一律取消,凡是涉企收费项目必须对社会公示,凡是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费。依法依规清理行政机关和学(协)会职能边界,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依靠行政权力向企业提供强制性收费服务。学(协)会严禁强制性向企业收取会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带有强制性的收费培训。进一步规范技术专家评审收费,一律禁止行政机关人员收取专家评审费。同时推行网上报检、电话预约报检、上门检验、优先检验、特事特办等服务新模式。对无法送检的精密仪器设备提供上门服务,对新兴产业和在建企业给予优先检测服务,对时限要求高的企业采取特事特办靠前服务。(作者: 周宪伟 梁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