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让甘南县的纠纷化解在甘南地面

17.07.2015  15:26


甘南县长山法庭调解现场


甘南县平阳镇法庭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进行现场调解

2014年4月,甘南县平阳镇政府,甘南县法院平阳人民法庭和镇党委正在联动调解一起卖粮款纠纷。

平阳镇永利村11户农民将粮食卖给了董某,今年的春耕已经开始,卖粮款还没要回来。心急如焚的农民,集体来到平阳法庭求助。平阳法庭决定采取最快的诉讼解决方式——“调解联动”,与镇党委联手调解,敦促董某尽快还款。

甘南县法院推出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机制,使化解纠纷的范围广了,解决问题的渠道多了,群众办事的效率高了。”经一天的调解,董某和11户农民达成了调解协议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感慨地说。

为破解案多人少难题,2013年9月,甘南县法院推出了“三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并推动县委牵头顶层设计,目前,已在全县范围内建成了覆盖县、乡(部门、社区)、村三个级别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工作体系,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甘南的纠纷化解在甘南的地面上。2015年,甘南县法院被黑龙江高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大调解工作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

顶层设计:诉调衔接机制进驻全县

甘南县法院有一个“中心点和调解骨干带动模式”,即以县城为中心点,带动社区人民调解;以设法庭的乡镇为中心点,带动辖区基层调解组织。

这几年,法院案件的调解率提高了,涉诉信访率下降了,群众对司法的信任也增加了。”甘南县法院院长苑平介绍说,甘南县曾是信访大县,历史遗留的问题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理念日渐深入人心,群众遇事找法、依法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甘南县法院诉讼案件也大幅上升。县法院2013年收案3346件,同比增长76%,有13名法官年均办案超百件,占法官总人数的29%;3名法官年均办案更是超过200件。案多人少困扰着法院。

甘南县法院针对当地纠纷形成特点和群众热衷“说合”的解事思维,将吸引社会力量化解涉诉纠纷作为破题之举,畅通多元化纠纷的化解渠道。

甘南县法院向县委提交了建立“三位一体”大调解体系的报告,希冀通过顶层设计,将一厢情愿变成众人拾柴。县委作为一项重大议题召开常委会进行了研究,确定打破过去条块分割的调解格局,建立覆盖县、乡(部门、社区)、村三个级别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体系。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织,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成员。同时,编织了覆盖城乡、上下贯通、纵横衔接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县共建立村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居民)调解委员会、交通事故等调解委员会126个,设立各类调解室142个。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

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制度设计,将诉调衔接机制的触角延伸到县内各个角落,调解链条充实了,诉调对接的活力显著增强了。”苑平说,诉前调解、联调联动、司法保障等一项项新举措,使甘南县法院近些年呈现出案件数量成倍增长、涉诉访量成倍下降的良好局面。2012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953件。办结以前旧存的涉诉上访案件78件,息诉63件,息诉率超过45.71%。2013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46件,同比增加1493件,上升76%,到省进京的涉诉上访案件6人次,进省、京访同比下降86.36%。2014年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639件,同比增加195件,上升5.6%,两会期间进京到省上访实现了零登记。2015年上半年,就受理各类案件3319件,同比增加1327件,增长率为66.6%,涉法访仍然呈大幅下降趋势。

大调解中心:退休法官进驻诉前调解委员会

对一些民间或社会组织参与调解,更有利于化解纠纷的案件,甘南县法院设置了大调解中心,承担起了“三位一体”联动调解机制顺畅流转的“调度”职能,调动司法、行政和社会资源多头用力,举全县之力定纷止争。

有一些疑难复杂的纠纷,我们可以邀请到行政单位领导、专家辅助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加调解,还能请到县委常委出面调解,使纠纷化解事半功倍。”甘南县法院大调解中心主任王玉璞说起了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景春于2014年4月份调解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宝山乡农民宗某的150亩承包地紧邻阿伦河支流的护河堤坝,与双河农场隔岸相对。2007年,因河流向双河农场方向滚移,农场对河道进行了修缮,但没有通知宝山乡政府和宗某。宗某认为双河农场修缮河道对其承包地造成破坏,向甘南县法院提起了赔偿诉讼。

甘南县法院经审理查明,争议地区属河道行洪区域,属于水务局管理范围,应驳回宗某的诉请。但纠纷没有解决,对社会稳定存在隐患。县法院就将这起案件转到了大调解中心。大调解中心向水务局发出了参与调解通知书,并考虑本案涉及政府和农场,请陈景春出面调解。最后,双河农场代表承认应事先通知乡政府和宗某,乡政府和宗某理解了农场自力救济行为,政府还自愿无偿延长与宗某的一年承包期限。一场多年纠纷,就此化解。

王玉璞主任,是甘南县法院返聘回来的退休法官。而这个大调解中心的8名成员,也全都是返聘的退休法官。县司法局授权他们在大调解中心成立诉前调解委员会,以人民调解员身份开展调解工作。他们还两人一组,每组对应县内两个社区和一个法庭所辖乡镇,进行点对点的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规范和带动。

甘南县法院引入了人民调解员竞争机制,把群众威望高、有一定的法律和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党员干部群众,以及各类致富能手和村民代表,选聘为人民调解员,推行持证上岗、资格认证、绩效管理,全县人民调解员由2013年初设的226名猛增到现在的1957名。同时,动员退休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并作为“专家型”调解员重点培养。像王玉璞主任一样,返聘的“专家型”人民调解员有36人。

大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法院委托调解、立案前法官建议民间和解等案件,共受案2596件,调解成功2442件,调解成功率94%,化解群体性纠纷21件,调转诉191件,司法确认232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他们先后《全县大调解工作指南》、《大调解申请书》、《人民调解转办函》、《调转诉转办函》、《人民调解协议书》等,规范了工作流程,完善了监督机制,统一了调解原则、调解步骤、调解程序、调解工作经费、文书样式,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运转有序,充分发挥了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庭前准备工作平台“两个平台”的作用。与此同时,甘南县法院还成立了兴十四村和中兴社区两个巡回调解法庭。积极争取地方人大常委会支持,将59名人民陪审员都纳入大调解体系,赋予其“五员”职能,即社情民意报告员、法律政策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党群干群联络员、公正司法监督员,拓展调解网络。

三调联动:司法便利进驻群众心中

2014年10月,一供热公司储存的冬季取暖煤,因大风天扬起的煤灰、粉尘,污染了甘南镇东郊村36户菜农90亩菜地,27户民宅和部分蔬菜大棚。受害农户和居民到法院起诉。这起环境污染案件的损失和责任,双方争议大,需要司法鉴定。在鉴定时间里,受灾地里的白菜有可能冻或烂在地里,进一步扩大损失。

既要避免秋菜损失扩大,又要处理好纠纷,甘南县法院决定在委托司法鉴定前先行组织诉前调解,引导纠纷双方到大调解中心,并通过大调解中心,协调联系环保局、农委、物业办、甘南镇政府等多个部门两次勘查现场后,环保等部门依据掌握的专业知识进行了详细的释明讲解,提出了损失的计算公式,帮助纠纷双方理清思路、理性抉择。人民法院与职能部门、农业专家联动联调了10余个小时,36户菜农和27户居民一次性得到20万元赔偿款。

环境污染案件,涉及责任侵权和损失计算,没有专业知识和司法鉴定意见,是解决不了的。诉讼时间、费用等成本必然要增加。甘南县法院委托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先行调解,请多个领域专家共同讲解,讲清了事实,讲明了道理,讲透了利弊得失,解开了老百姓和公司的疑虑,使纠纷没有走鉴定程序就获得圆满解决。这是一个利于老百姓解决闹心事的好机制。”一名原告的代理律师说。

联动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便民诉讼平台。按照这个定位,对于主体难确定、责任难划分、法律关系复杂、事情紧急与司法鉴定时间长存在冲突等诉讼案件,甘南县法院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以“诉前调解”为节点,以“综合调解”为手段的三调联动机制。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是可调案件,向相应调解组织开具书面转办单,告知当事人办理“先行调解”路径。调解不成或当事人放弃调解的,由调解组织再向法院开具书面转办单,并告知当事人办理“调转诉”路径,实现了诉转调、调转诉的无缝衔接。

通过先行调解,不但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转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也因在调解过程中进行了证据举示、调查取证等工作,相应地缩短了法庭调查时间,提高了庭审效率,缓解了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有利于推动我院形成大立案、大民事、大调解、精审判‘三大一精’工作格局。”主管民事的专职审委张彤说。

近些年来,甘南县院建立健全了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调解协议确认等先行调解配套制度,诉调衔接更加科学规范和可操作。他们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等案件当事人到法院立案的,主动宣传诉前调解,引导其到大调解中心解决争议。调解协议达成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他们还制定了调解工作流程、诉调对接办法、调解员职责、调解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明确调解前向当事人法律释明财产保全、证据保全、鉴定等事关其诉讼权益实现的风险节点,是法官的一项义务,防止当事人借调解而规避法律义务,要调解,更要做好调解。平阳法庭曾一周时间有13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当天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