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不用警力驱赶流动商贩 早夜市不准缩短时间
08.12.2014 13:29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7日,记者从哈市文明办获悉,哈市出台“五项规定”,着力探索创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创城便民、惠民上下功夫,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做好创城迎检工作。
“五项规定”为:早夜市场不准缩短经营时间;商家店铺不准关门锁店;不准动用警力、城市执法人员驱赶流动商贩;开展公益活动不准只搞启动没有行动;在开展文明引导活动中不准承担车辆管理、市政管理等执法行为。(作者: 杨雪楠)
本文来源: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08.12.2014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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