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发布国民营养计划 从医院社区到家庭 开展营养分级治疗
11日生活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切实提高我省居民营养健康水平,黑龙江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发布。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
到2020年,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明显减缓。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适时出台加工食品油盐糖控制措施
到2030年,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2020年的基础上继续提高10%。
定期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加强食物成分监测工作,适时出台加工食品中油、盐、糖的控制措施。
到2020年,人均日摄入能量2200-23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脂肪摄入量减少9.8%;人均日蛋白质摄入量78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摄入比例达到45%以上。
到2030年,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控制在8克以内)、烹调用油量(控制在20克以内)和添加糖摄入量均降低20%,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超重、肥胖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开展六大行动实施老年人营养膳食供餐规范
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要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将营养评价和膳食指导纳入孕前和孕期检查。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建立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咨询平台。
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行动。指导学生营养就餐。同时,要开展针对学生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开展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增强体育锻炼。加强对学生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
开展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建立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实施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营养配餐。要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开展临床营养行动。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制定完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措施。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降低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骨质疏松、糖尿病、肥胖等发生风险。
此外,要开展贫困地区营养干预行动,开展吃动平衡行动。(作者:袁成亮)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