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新党员 寄予新希望 黑龙江省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部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中开展主题教育

05.08.2019  16:01

  党员发展对象汇报思想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培养人介绍发展对象基本情况,支部党员投票表决……7月30日,黑龙江省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部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并表决接收预备党员相关事宜,一致同意将发展对象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该支部积极培养和吸收优秀同志加入党组织,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增添了党建工作的活力和生机。同时,也充分借助支部讨论发展党员时机,开展了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课。

  “作为一名党员,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入党初心。”在支部党员大会上,该支部书记韦青要求支部党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时刻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使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检察事业奋斗;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支部党员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要注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为党组织输送优秀人才。
   一是坚持用党的先进理论引导人。 充分利用理论学习、党课讲解和专题观影等多种形式介绍党的发展历程,展现党的光辉历史,宣传党的主要理论,特别是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党组织的先进性,自觉自愿自发加入到党组织中来。
  二是坚持用党的严格标准发展人。 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切实做好做实发展党员工作。坚持“五不发展”,严把发展党员各个阶段的接收关,始终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
   三是坚持用党的规定程序培养人。 定期听取培养对象的思想汇报,主动掌握思想动态,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引导培养对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首先入党,把坚定理想信念、强烈使命感和责任感融入本职工作中,时刻保持党组织的战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