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
本报记者 王逸吟 梁捷 靳昊 《 光明日报 》( 2014年10月23日 01 版)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摘自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的第四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2013年2月23日)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在美国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的所有论述中,这句话流传最广、影响最深,它揭示了培育法治精神对推进法治建设的巨大作用。
专家表示,近年来,随着第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施行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我国公民依法维权意识不断提高,“信访不信法”局面初步扭转,“执行难”问题开始得到解决。要进一步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和共同信仰。
普法教育,让群众学有所值学有所用
2004年4月1日清晨,北京市崇文区花市的一条胡同里,63岁的黄振沄老汉在老屋前插了一面国旗,又从宪法中摘出一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在木板上放在门口,挡住了前来强拆的人群。
2014年10月,福建石狮的黄环球老人因为遭遇强拆,将当地政府、国土资源局和行政执法局告上法院,一审获胜。
“宪法作为根本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其他法律是对宪法规定的细化和展开。应当说宪法和法律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莫纪宏说,“10年前黄振沄老人站起来用宪法维护自己的权益,10年后黄环球老人选择与政府‘对簿公堂’,这说明百姓心中确实有一杆秤,大家越来越意识到宪法和法律是有用的,要依法维权。”
从1986年推出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我国迄今实施了6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也将进入收官阶段。莫纪宏参加过“四五”普法和 “五五”普法,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中主讲宪法。多年的宣讲经历,让他见证了公民法治观念的逐步提升,也看到了普法中的不足。
莫纪宏强调,普法首先要普及宪法常识。他在宣讲中反复讲老百姓应当主动学习宪法,并学会首先运用宪法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宪法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够,普法工作中对宪法的宣传和教育存在着走过场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老百姓只要认识到宪法法律对自己有用,他们就会自发去学习、去运用。普法关键要让学的人觉得学有所值、学有所用。我期待四中全会在提高普法实效性方面作出部署。”莫纪宏表示。
信访改革,从信“访”到信“法”
一场车祸,让山西晋中小伙张彬(化名)身受重伤。由于对赔偿不满意,张彬的母亲天天到党政部门上访,就是不去法院打官司,几年下来毫无进展。
谈起“信访不信法”现象,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直呼:“这是一种顽疾。”
“我在代理案件时碰到过,法院判决已经生效了,一方当事人不满意,不是依法申诉,而是不断地去党政机关上访。有的地方为了维护稳定,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采取各种安抚措施,甚至要求法院必须按上访人员的意愿来改判。长此以往就会形成‘谁闹谁有理,谁闹谁得便宜’的局面,消解法律权威,使人们的法治观念更加淡薄。”岳成说。
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是一场“重头戏”,既涉及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又直接反映行政、司法机关依法办事的能力。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解决;9月,中央政法委印发三个配套文件,推动建立健全导入、纠错、退出机制,进一步破解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难题。
随着改革的推进,2014年5月,晋中市积案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工作人员、援助律师对张彬的母亲开展了释法说理工作,考虑到其家庭的困难,法院还为她减免了部分诉讼费用。最终,这位倔强的老太太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来自中央政法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各地政法机关登记涉法涉诉信访上升38.5%;2014年前7个月,中央政法机关接待群众来访同比上升7.1%,“信访不信法”的局面初步得到扭转,“弃访转法”的良好势头正在形成。
岳成告诉记者:“事实证明,法律才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武器,法律问题也只能通过法律来解决。希望四中全会能在提高公民法治观念、使法律成为纠纷解决的基本方式等方面多出新举措。”
“执行风暴”,培育法治精神需要刚性约束
9月29日,江苏南京,乘地铁出行的市民们发现一件新鲜事:地铁站台里的大屏幕上,不时蹦出一条法律“老赖”的信息,不仅列出了姓名、身份和大幅照片,还写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事实。一个个被曝光的法律“老赖”,吸引了往来行人围观。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这次晒“老赖”活动暂定为期3个月,地铁和公交车上每天循环播放16次,每次播放10个人的信息,每10天更换一次。
2013年7月,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全国各级法院陆续开始了晒“老赖”的行动。在无锡,法院通过商场大屏幕及公交移动电视晒出“老赖”信息后,短短一个月就有20多人主动履行近2000万元;在河南,全省有数千人登上老赖“黑名单”,其中一部分还被追究刑事责任……进入2014年,曝光行动升级为惩戒,经多部门信息联网,“老赖”们在坐飞机、坐高铁、申请贷款、办信用卡等方方面面都受到严格限制。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亚新表示:“2013年全国法院受案量已有1400多万件,但与此同时,大量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成为一纸空文。‘诉讼爆炸’与‘执行难’同时存在,是转型中的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说明公民的法治观念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法院系统掀起‘执行风暴’一年多来,‘执行难’问题开始缓解。实际上大部分‘老赖’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就是觉得法律治不了我。这说明,培育法治精神不能仅靠宣传和倡导,还要靠刚性的约束措施和信息化手段,形成威慑力。这对全社会也是一种引导。”王亚新说。
长期研究司法制度的王亚新强调:“还要看到,我们用短短几十年时间走过了别的国家上百年的历程,法治观念要跟上发展的速度,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本报记者 王逸吟 梁捷 靳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