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监督与服务同步
黑龙江日报记者刘剑
把监管对象“请进门”,进行定期座谈,倾听心声,了解诉求,指导工作,让“监管”同时也成为一种“服务”,这些行为都一改从前人们对监管部门“生硬”监管方式的印象。事实证明,省卫生监督局在新形势下进行的服务式监管得到了监管对象的认可,已经收到了良好社会成效。本报记者也就此对省卫生监督局局长邹明远进行了专访。
记者:监管方式向服务式监管迈进,它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邹明远:省卫生监督局自2001年成立以来,历经数次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全省卫生中心工作,坚持关注民生,不断完善和摸索新机制,旨在推动我省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十二五”期间,新领导班子确立了以医改工作为指引,为推进“大医政”保驾护航的新时期工作发展思路,积极探索监督执法新模式,在实行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监督与服务同步,执法与阳光同行”,即“监管+服务”的理念。2013年,在省卫计委的指导下,全面消减、下放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提高了行政效能。同时,加强了监管和后续服务工作。
记者:开展服务式监管有哪些具体做法?
邹明远:我们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建立网上举报系统、发放调查满意度问卷、走访卫生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多种稽查形式,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程度。
针对三级医疗机构的服务指导工作,我们强调监督与服务并重,旨在加强医政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其科学、规范、公正、有效开展。为了完善县域医疗机构的不断发展,我们又采取巡回监督检查的方式,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整改结果。此外,对于民营医疗机构,我们多次开展相关主管院长培训会或座谈会,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对当年的重点监督内容事先告知,使其对医疗安全法律责任有了清晰认识。
记者:放眼长远,对服务式监管有什么构想?
邹明远:从目前来看,国家正加大发展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我省对民营医院的环境优化和健康发展也十分重视,同时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民营医院发展既要做好日常监管,也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这就要求我们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统一立体的监管体系,实现对医疗机构监管的制度化、常态化,以维护医院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我们也将与《黑龙江日报》、《生活报》联合开展“健康向上公益前行——全省民营医院公益之星巡礼”系列报道,对全省优秀民营医院的公益行为予以弘扬。
“十三五”期间,我们将继续秉承“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理念,全面提高卫生监督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探索频次监督向效能监督的转变,进一步树立“指导有力,执法服气”的良好形象。
编辑: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