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议会通过新高教法,改革科研成果处置权
16.10.2014 11:47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新法案规定,研究人员及其所在高校可以通过签订合同,以灵活的、适当的形式将发明或研发成果商业化。该合同将确定研发成果处置方案,如研发成果所有权如何归属、收益如何分配等。如果校方与研究人员没有签订这样的协议,高校有三个月时间决定是否愿意将一项发明成果商业化。如果高校决定这样做,那么取得该项发明的科学家有权至少获得其商业化收益的50%,并最多承担商业化成本的25%。如果这三个月内高校没有做出决定,那么发明者可以用不超过最低工资的10%的价格获得这项发明的全部所有权。发明者本人可以自主决定以对自己或合作机构有益的任何方式将其发明成果商业化。
普遍认为,新法案对促进波兰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结合和提高国家创新效率等,将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来源: 科学技术厅
16.10.2014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