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进入面试人员公告
08.12.2020 15:36
本文来源: 检察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中:“根据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共确定进入01岗面试人员19人(按要求此岗位缩减为招聘10人);02岗面试人员40人;03岗面试人员16人;04岗面试人员16人。(详见附件)
二、面试有关事宜
(一)时间
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
(二)地点
黑龙江省检察官学院(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86号)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在12月13日早7:30之前到达面试地点,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手机龙江健康码绿码界面进入。
3.考生入场后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各项考场纪律,违反纪律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4.面试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不得穿着带有标志性的服装,不得佩戴饰品,违者按违纪处理。
5.考生进入候考区后需及时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开考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防疫要求
(一)按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请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测量体温、扫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黄码考生必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黄码考生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体温高于37.3℃的,不得进入考点或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接受治疗。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四)请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面试环节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联系电话:0451-82360025
附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行政文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干部部 2020年12月7日
本文来源: 检察
08.12.2020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