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信:“收复湿地”亟待防治“外伤”

22.10.2014  18:08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10月22日电 记者来信:“收复湿地”亟待防治“外伤

  新华社记者许正

  国家林业局今年初公布的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与第一次调查同口径比较减少了8.82%,我国湿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有关部门表示,当前湿地主要面临污染、围垦、基建占用、过度捕捞和采集、外来物种入侵这五种威胁。由此可见,人为干扰和破坏所带来的“外伤”已经成为湿地资源萎缩的最主要原因。

  东北林业大学湿地保护专家于洪贤说,湿地生态退化虽然会受到气候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但人为的持续干扰更会使脆弱的湿地生态遭到破坏并难以恢复。

  围垦等与湿地“争地”的行为也让湿地保护区颇为头痛。三江自然保护区宣教负责人吴智夫介绍说,保护区周围分布着农田,许多农民“拱地头”的行为屡禁不止,这对湿地生态造成了破坏。

  于洪贤说:“湿地在调节气候、蓄洪防旱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巨大。就‘北大仓’上的三江平原湿地而言,它的功效发挥对于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令人欣慰的是,国家林业局去年出台《湿地保护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湿地管理并打击破坏湿地行为。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对于围垦、基建等湿地遭受的“外伤”保持清醒认识。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出台了地方湿地保护法规,对破坏湿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也在持续加强。

  不过,许多基层保护区人员表示,长久以来湿地保护国家层面立法的缺失还是让基层部门在打击破坏湿地行为上感到“乏力”。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马广仁说,立法确实是我国湿地保护中的短板,在国家对湿地保护高度重视的当下,相信有关法律会尽快出台。

  除了用国家立法给破坏湿地生态行为套上“紧箍咒”外,湿地适度合理开发利用也是推动湿地保护的重要手段。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我国对湿地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业、种植业、生态旅游业等多种方式,在很多情况下还属于过度利用,超出了环境本身的承载能力。

  马广仁在接受采访时强调,经济发展与湿地保护并不是相矛盾的。当前我国多地都在探索湿地利用与保护的平衡,重庆开县等地已经走在前列。

  如今,走进黑龙江富锦国家湿地公园,呈现在游人面前的是“鸟飞鱼游”的景象。难以想像,就在2005年以前,这103万亩湿地还是一片低洼的农田。现在,这片人工改造的湿地景区不仅让退耕农民实现就业,带来了经济效益,湿地自身还成为一个自然“水体净化厂”,有效改善下游农田的灌溉水质,促进着农业生产。(完)(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