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财政局创新评价机制强化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近年来,哈尔滨市财政局按照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绩效管理顶层制度设计,创新工作思路,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绩效管理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该市部门预算百万以上项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已全部纳入绩效管理,部门整体支出和一级财政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为实现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该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评价方式,2014年选定科技、产业园区和工业等专项资金探索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提高专项资金管理水平。一是明确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机制。明确了财政部门与资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内部绩效评价处与资金主管处的职责分工,财政绩效评价处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总体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工作标准;财政资金主管处负责制定分管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案,审核批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指标,组织各资金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并审核评价结果;各资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指标,组织项目单位开展专项项目绩效自评,并汇总形成专项资金自评报告。二是聘请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实施再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真实。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价机构,在进行案卷审核基础上,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自评情况,选取部分重点项目,采取深入项目单位实地踏查方式对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开展再评价,为核定专项资金绩效情况,查找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供客观、详实的依据。三是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专家汇审,增强评价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聘请复旦大学绩效管理专家和专业评价机构负责人组成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组,在对项目单位自评情况和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再评价情况进行预审的基础上,组织专项资金主管部门通过答辩方式,对专项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汇审,形成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从政府战略和宏观政策角度对专项资金管理进行“把脉”,提升绩效评价层次。四是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作用。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研究改进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一方面,加强结果运用,及时整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研究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并继续完善第三方评价机制,扩大第三方评价范围;另一方面,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建立和完善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改进专项资金投入方式,优化资金分配,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