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任谈落实】刘兆达:着眼诉源治理 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9.03.2022 21:35
本文来源: 检察
【按】 2月2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后,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迅速学习贯彻,结合本条线的工作实际,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注重工作效果,全面进行了贯彻落实。 省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工作简报》专刊特邀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谈体会、谈思路、谈措施、谈办法。 从今天起,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交流和借鉴。
着眼诉源治理
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
主任 刘兆达
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刘兆达提出: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对标对表各项工作目标,按照高检院和省院党组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部署,以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为工作主线,全面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推进院领导包案、重复信访治理、控申案件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重点工作,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提升诉源治理水平,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决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
一是持续保持重要敏感时期的检察信访稳定。党的二十大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我省将召开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又与全国两会时间重合。做好全年信访安全、保障维稳工作责任重大。各级检察机关整合各种资源,做好信访风险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成立信访稳定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对各类涉检信访问题全面排查,特别是有进京上访可能的重点人员,以及对新发生的涉检不稳定因素逐案逐人筛选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严、措施实,尽最大努力把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确保重大敏感期间我省涉检信访案件到省进京“零登记”。 二是集中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回头看”。建立和完善重复信访积案库,对已经办理终结程序又来申诉5次以上的重复信访入库管理,由领导带头包案化解,采取逐案交办、逐案督办、听证办理等多种方式,促进重复信访积案有效化解,年底总体化解率不得低于“回头看”案件总数的50%。 三是持续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拓宽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对重点案件交办和督办力度,开展“涉非公经济百件重点控申案件交办督办活动”,挖掘典型案例,提升监督质效,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更好司法环境。
聚焦司法为民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巩固提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充分运用信访信息2.0系统,实现录入100%,采取专人负责,逐案紧盯,通过提示预警、流程监控、沟通催办、适时通报、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等措施,确保控申及各业务部门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不断提升到期办结答复比例,力争实现3个月答复率100%。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电话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活动,对办结信访件进行抽取回访,压实承办检察院主体责任,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大力推行控申检察听证。对申诉信访案件,符合条件的全部开展检察听证。各级院领导带头主持听证,全面推行简易听证,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或民间矛盾引发的重复信访开展上门听证。省院将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点名批评。 三是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救助力度,开展定期通报,常态化消灭救助空白院,细化完善与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教育、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及工会、妇联、残联、共青团等组织联系制度,强化各条线、各业务部门建立救助线索来源移送协调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司法救助率。
强化控申案件办理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强化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关于办理刑事申诉交办案件相关问题的提示》,压实首办责任,对首次办理的刑事申诉案件一律调卷审查,符合公开听证条件的,做到应听尽听。省院将开展质量评查,对应调卷未调卷、应听证未听证、符合救助条件未开展司法救助的,以及没有充分释法说理回应诉求的,依法交回重办。 二是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工作。对信访人首次提出的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立案监督三类案件,落实市县两级院领导包案,采取台账式管理,严格备案审查,压实责任,源头严控“案件-比”,确保包案后再次申诉率不超过15%。 三是建立健全反向审视工作机制。在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过程中发现原案办理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反向审视,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审视,提出规范司法、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为司法办案、领导决策和国家治理提供有力参考,推动“抓前端、治未病”,促进源头治理。
切实加强控申队伍建设夯实基础
一是坚持从严治检。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在积极履职、主动担当中,不断提高控申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强化业务素能。组织开展控告申诉检察业务培训,推动全省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整体提升。进一步完善控申考评标准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标准,以业务考评促进办案,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 三是注重经验提炼。加大典型案例的培育力度,着重发掘具有规则指导价值的好案件,从办案初期就严把各个关口和环节,提升办案规范性和精细度,有针对性地打造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本文来源: 检察
29.03.202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