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要求各试点单位做好2015年林下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

21.04.2015  12:21

      2013年以来,黑龙江省先后启动中央财政林下草本中药材和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实施两年来,各试点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为做好2015年草本及木本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近日,黑龙江省林业厅向各试点单位下发文件提出工作要求。

      第一,认真总结好2014年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为持续、有效的开展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总结和推广林下草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经验,省林业厅要求首批纳入试点工作的五常市、拜泉县、汤原县、尚志及庆安国有林场管局等单位认真总结2014年草本药材种植补贴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实施情况。

      第二,认真做好2015年草本、木本中药材种植补贴试点方案的制定工作。黑龙江省被国家林业局纳入木本中药材种植中央财政补贴省份之一,对促进全省林下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是难得的机遇,省林业厅要求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超前谋划,结合当地实际,落实好试点任务。并指导试点实施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林下草(木)本中药材种植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总体思路、试点任务与进度、资金筹集与管理、保障措施等内容,把方案做实做细,作为试点实施的行为依据。黑龙江省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试点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作为跟踪检查指导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