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调研督导试点单位教育整顿工作时强调 开展好检察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 体现“治”的成效 形成“严”的常态 树立“实”的导向
现场查阅教育整顿工作相关材料,了解廉政教育落实情况,听取前一阶段工作情况……8月27日下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深入哈尔滨市检察院,就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督导。
左上图为听取“案-件比”数据分析系统介绍;左下图为查看教育整顿资料;右图为了解廉政教育馆运用情况。
在哈尔滨市检察院,高继明检察长听取了哈尔滨市检察院廉政教育馆建设和运用情况,查阅了教育整顿以来哈尔滨市检察院和呼兰区检察院的相关材料,了解了工作进展情况。
分别听取了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立和呼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惠泽关于开展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
在了解、听取工作情况后,高继明检察长对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两个试点单位 重视程度高, 切实把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装在心里、落在实处; 进入状态快 ,把各项工作自然融入了到学习教育环节; 方式方法活 ,多种形式抓实了全国试点办部署的“七项教育”; 实际效果好, 两个试点单位的学习教育环节均已通过驻点指导组评估验收,正式转入查纠问题环节。
“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已转入到查纠问题环节,哈尔滨市院和呼兰区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试点办的工作部署和高检院的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工作重心迅速调整到抓好查纠问题环节各项任务上来。” 针对下步工作,高继明检察长指出,两个试点单位要集中主要精力整治顽瘴痼疾,发扬“初始即严、一严到底”的精神,上下结合、聚力攻坚、精准发力,努力使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高继明检察长强调, 要进一步深化对试点工作的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坚决克服敷衍心态和应付心理,更不能有厌战、怯战情绪;要在充分领会查纠问题环节重要性中,推进工作,抓出成效。
高继明检察长强调 ,查纠问题,整治顽瘴痼疾,前提在于问题找的准不准。两个试点单位要按照批复的方案,结合高检院《检察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提高试点单位和检察干警思想自觉,激发自查自纠的内生动力。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找准问题、抓住要害、挖出根源,在此基础上,严守时限、严格标准、严肃要求,具体、细化整治措施,做到与人见面、与事接茬。要广泛宣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政策要求,讲清楚“主动查”和“被动查”的区别,让干警克服侥幸心理。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走出去”征求意见,大胆“请进来”接受监督,让群众对试点单位查纠整治工作进行监督评议,让整治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要会同第十检察部,指导试点单位对涉检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和举报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建立线索清单和工作台账,特别要全面掌握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和涉检信访、不捕不诉等案件的核查情况。要按照中央第五驻点指导组驻院现场指导小组要求,做好线索分类移交和处理工作,对违纪违法又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清除检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高继明检察长要求, 要把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抓好统筹,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整治工作责任部门要盯住重点岗位、重点窗口、重点节点,剖析个案,研究类案;综合协调责任部门要发挥好横向、纵向的沟通协调作用,上请下达,畅达指令。要把问题整治与工作推进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哈尔滨市检察院要在承担试点工作大量任务同时,又要在检察工作中发挥好省会城市院的“龙头”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好《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按照教育整顿精神常态化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步骤,聚焦问题多发和问题集中部位,加强检查督导,以导引路、以督促治、以查问效,为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提供扎实保障。
高继明检察长强调 ,完成好顽瘴痼疾整治工作任务,要充分合理发挥中央驻点指导组、省检察院、试点单位三方作用,真正形成工作合力。省检察院要指导试点单位加强工作经验的梳理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试点单位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精神和“啃硬骨头”劲头,推动查纠整治在广度、深度上不断扩大试点“战果”。要不断优化整治措施,要通过试点寻找问题的“最优解”,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跟进解决,一个方案一个方案有序推出,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渐次推进,切实把查纠问题环节抓紧抓实抓好。要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整治顽瘴痼疾,对过时的、不适用的、针对性不强的制度机制及时修订或废止,对存在的监督盲区要研究制定好使管用的制度规定,为下一步教育整顿工作全面推开提供路径参考和机制借鉴。
省检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省检察院教育整顿工作指导办公室主任王玉升陪同调研,就具体抓好工作落实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