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试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

25.06.2014  12:23

  黑龙江新闻网讯(仲崇立 记者 马云霄)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截至6月21日,经过省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各代理银行间的数据传输和有效检验,我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下达资金32.9亿元、清算资金31.7亿元。我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自2013年4月我省被确定为第二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点省份以来,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以及各代理银行在遵循安全、规范、高效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健全规章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支付系统等举措,稳步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并于今年6月1日起试行。据介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实施电子化管理,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之间,取消纸质凭证和单据流转,依据电子指令办理资金支付及清算,延长了清算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资金运行效率,有效地解决了传统模式下存在的印章验证困难、对账不够及时、数据明文传输易泄漏易被篡改等问题,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同时,有助于推动建立动态校验、电子验章、自动对账、全程跟踪的新型业务管理模式。与其他试点省份相比,我省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试行业务范围广,支付清算额度与支付凭证同时实行了电子化管理,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间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部纳入了试行范围。下一步,我省还将启动省本级预算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现财政、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与预算单位四方之间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程电子化;同时积极开展市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适时选取条件成熟的市县先行试点,最终实现省、市、县三级财政全覆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