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消息灵通人士”的信息腐败
权力换来了“消息”,“消息”又换来了非法利益。剥离掉内幕消息这一“中介”,权钱交易的腐败本质显露无遗,只不过有资本市场作掩护,腐败具有了相当强的隐蔽性。
中信证券、《财经》杂志社、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员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一事有了最新进展。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刘书帆在接受调查时称,他曾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向上市公司高管打听内幕消息,并通过股票交易非法获利数百万元。
从刘书帆的供述中,明显能够看到这样一个链条,权力换来了“消息”,“消息”又换来了非法利益。剥离掉内幕消息这一“中介”,权钱交易的腐败本质显露无遗,只不过有资本市场作掩护,腐败具有了相当强的隐蔽性。这起案件恰恰给监管者提了醒,在消息也成为重要资源的当下,腐败也是花样翻新,这给反腐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现实就是这样,围绕一些至关重要的消息,别人不知道的你知道了,别人晚知道的你早知道了,就可能意味着巨大的获利空间,而占据消息优势总要有像样的筹码,而权力就是其中之一。就拿刘书帆来说,一方面可以利用特殊的工作性质,提前获知上市公司内部信息;另一方面能够为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过审等提供便利,公司负责人提供“消息”作为报答。于是,表面上因消息灵通得来的股票收益,实际上还是权力换来的,尽管以内幕消息为“中介”,但也改不了权钱交易的腐败本质。
当然,多了内幕消息这一“中介”,再加上交易的操作通常是由亲友完成,这种腐败形式隐蔽性较强,很容易绕过监管。此前就有媒体报道,南方电网原副总经理肖鹏的亲属利用肖提供的内幕信息炒股,年均收益率近50%,截至肖鹏被审计署查出问题,“股神”的帽子一戴就是八年。而此次被调查的刘书帆,也是通过亲友买卖股票获利,最初获得的100多万元是去年下半年获得的,假如没有前段时间的股价异动,假如没有相关部门及时的顺藤摸瓜,上述腐败行为很可能也不会暴露得这么快。
于是,在查处具体案件并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之外,监管者更应该考虑的问题是,现有的权力运行机制、信息披露机制是不是存在漏洞——不该披露的是否存在被泄密的风险,应该公开的又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对于不同的行为,要有针对性措施,像去年查处的广西柳江拆迁“窝案”,就是因为决策不透明、信息不公开,才让领导干部得到“盖房套取补贴”的特权;而资本市场上的内幕消息,多与泄密有关,“消息灵通人士”的身影若隐若现。
总之,对于涉及千万投资者利益的资本市场,有必要以此为契机,通过反腐手段的升级,严厉打击“消息灵通人士”的信息腐败。从此次一次性控制多名涉案人员来看,虽说相关腐败行为隐蔽性很强,但终究是有迹可循的。
编辑:张扬